立法會二題:政制發展專責小組透過各種方式收集社會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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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日)立法會會議楊森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關於政制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以甚麼方法歸納公眾就《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三號報告》提交的意見;
(二) 鑒於上述報告已就二○○七年行政長官及二○○八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訂明可考慮予以修改的地方,當局如何處理由公眾人士提交並超越該修改範圍的政制改革方案,例如全面直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方案;及
(三) 當局會否在落實具體政制改革方案前諮詢公眾;若會,請說明諮詢時間表?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在今年五月十一日發表第三號報告,羅列出二○○七年行政長官及二○○八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可考慮予以修改的地方。第三號報告的諮詢期為期五個月,至十月十五日結束。
就楊森議員問題的第(一)部份,在諮詢期間,專責小組透過各種不同方式收集社會意見,包括郵遞、傳真、電子郵件和政制發展網頁,一共收到超過四百八十份來自個人和團體的意見書。
此外,專責小組在五月至八月期間透過中央政策組和民政事務總署舉辦了十二場研討會和小組討論,聽取了不少來自社會不同階層的寶貴意見。各場小組討論的意見摘要已放在政制發展網頁供大家參閱。
就社會各界所表達的意見和建議,專責小組會以高透明度的方法去處理。
就問題的第(二)部份,我們在草擬第四號報告時,會參考所有收到的意見和背後所持的論據,將這些意見作為第四號報告的基礎。報告書除了交代各界對第三號報告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九項議題所表達的意見和建議外,也會歸納其他政制發展議題所收到的意見。我們在發表第四號報告時,也會把收到的意見書,一如以往全數公開,當事人要求保密除外。這包括有關提議在二○○七年及二○○八年進行普選的意見。我們將在年底前發表第四號報告,讓社會進一步深入和廣泛討論,尋求切實可行和可接受的方案。
就問題的第(三)部份,專責小組會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月二十六日的決定,推動香港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明確了兩個選舉辦法可修改的範圍;任何修改建議都必須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否則不能作為進一步討論的基礎。
專責小組發表第四號報告後,會有充足時間,進一步諮詢社會各界意見,讓大家深入討論有關兩個選舉辦法可予以修改的地方。我們會積極與各政黨及各方面人士溝通,把分歧逐步收窄,以期達到共識。我們期望在二零零五年中左右,社會可以凝聚共識。屆時,我們便會發表第五號報告,提供主流方案,讓市民大眾討論,爭取立法會及市民的支持。
完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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