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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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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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已委任駱應淦資深大律師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委員,任期四年,由二○○五年一月七日起至二○○九年一月六日止。有關任命已在今日(一月十四日)的憲報刊登。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很高興駱應淦資深大律師接受任命,出任選管會委員。他自一九九五年起為多個選舉擔任選管會的提名顧問委員會。他在法律和選舉事務方面的經驗,對協助選管會履行日後的任務將有極大幫助。」
政府發言人補充說:「此外,我們謹向卸任委員梁乃鵬博士致謝。他在選管會多年來盡心服務,建樹良多。」
選管會是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而成立,職能包括就地方選區分界提出建議,以及進行和監督選舉。選管會亦負責監督選民登記及作出安排,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
以下為選管會自二○○五年一月七日起的成員名單:
主席:
胡國興法官, V.P., G.B.S.
委員:
成小澄博士, J.P.
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完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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