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成員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四月十六日)公布,再度委任「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和兩名現任委員,並委任兩名新成員。任期兩年,由四月十五日起生效。

  諮詢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由四月十五日起擴大,涵蓋前任行政長官和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的工作安排。

  諮詢委員會在二○○五年四月根據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而設立(當時稱為「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為政治委任的主要官員在離職後的工作安排提供意見。

  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在二○○五年六月發表的報告中,建議成立一個類似「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架構,負責就前任行政長官的工作計劃提供意見。經仔細研究後,政府已決定交由該個諮詢委員會負責這項工作,並為此修訂諮詢委員會的名稱和職權範圍。

  諮詢委員會的新職權範圍如下:

(a)訂立原則和標準,以為前任行政長官和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的工作安排提供意見;以及

(b)根據所採納的原則和標準,考慮前任行政長官和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的工作安排,並作出研究和提供意見。

  因應諮詢委員會的新職能,行政長官已委任兩名新成員以擴大諮詢委員會的組成。兩名新成員分別為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總幹事成小澄博士和民安隊處長及前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梁乃鵬博士。

  行政長官並再度委任諮詢委員會主席彭鍵基法官及兩名現任成員李焯芬教授和范鴻齡先生。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感謝諮詢委員會在過去兩年的真知灼見。我們有信心諮詢委員會在其新組成下,定能繼續以專業的態度處理有關工作,以及在維持社會對出任公職人士誠信的信心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