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傳媒就歐洲委員會向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報告的查詢,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六日)作出以下回應。
我們歡迎歐洲委員會報告的結論指出「一國兩制」的原則備受尊重,並且為港人成功落實。
然而,委員會的報告就香港政制發展的觀察,指「現行制度在二○一七年前不會有重大改變」並不正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決定》,雖然在二○一二年不會實行普選,但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兩個選舉辦法,可以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作出適當的修改。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明確了達至普選的時間表。根據《決定》,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而在行政長官普選後,立法會全部議員可於二○二○年由普選產生。這為香港的政制發展邁出至為重要的一步。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合憲的,並且符合《基本法》。正如民意調查顯示,《決定》是受到市民大眾所接受。由中文大學在一月份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超過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特區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達至普選。現在普選時間表已訂定,特區政府會努力就如何使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進一步民主化,在社會凝聚共識,為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及二○二○年普選立法會鋪路。
我們已在策略發展委員會之下成立政制發展專題小組,為二○一二年的選舉辦法展開討論。
按照《基本法》實行普選是我們的內部事務。特區政府及中央會按照《基本法》處理有關事宜。我們希望並相信外國政府會繼續尊重這個原則。
完
2008年3月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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