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回應立法會議員譚香文今日(三月三十日)在香港電台播出的「給香港的信」中的言論時表示,在香港的歷史上,《基本法》首先為香港政制發展訂下普選的最終目標,而現時已經有了落實普選的時間表。
發言人說:「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決定》,雖然在二○一二年不會實行普選,但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兩個選舉辦法,可以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適當修改。」
他說:「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亦明確了達至普選的時間表。根據《決定》,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而在行政長官普選後,立法會全部議員可於二○二○年由普選產生。這為香港的政制發展邁出至為重要的一步。」
發言人補充,民意調查顯示《決定》為市民大眾所接受。由中文大學在一月份進行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超過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他說:「中央和特區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達至普選。現在普選時間表已訂定,特區政府會努力就如何使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進一步民主化,在社會凝聚共識,為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及二○二○年普選立法會鋪路。」
發言人說:「我們已在策略發展委員會之下成立政制發展專題小組,為二○一二年的選舉辦法展開討論。」
他說:「專題小組在三月二十七日舉行第二次會議,會上討論有關二○一二年立法會的選舉辦法的議題。大部分發言的委員認同可以增加立法會的議席,以加強議會的代表性和更有效率地配合立法會的實際工作需要。此外,多些議席有利更多社會人士參政,從而培養更多政治人才,並可降低立法機關議席相對人口的比例,收窄目前香港與一些歐洲及亞洲地區在這方面的距離。」
「有關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雖然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訂明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但仍有空間對選舉辦法作修改,提升其代表性。」
發言人說目前政府並沒有就二○一二年的選舉辦法作任何決定,政府希望專題小組可於今年年中左右總結討論。
他說:「政府會於今年第四季歸納就修改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可考慮的方案,並盡早作下一輪的公眾諮詢。」
完
2008年3月3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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