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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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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二○○八年立法會選舉為候選人提供的財政資助額及選舉開支限額

  回應傳媒查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今日(四月十一日)已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供文件,諮詢議員就特區政府提出關於二○○八年立法會選舉為候選人提供的財政資助額及選舉開支限額方案的意見。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建議將二○○八年立法會選舉的資助額增加百分之十,由十元一票增至十一元一票。

  他補充說,由於選舉開支限額與財政資助計劃的資助額互有關連,基於增加資助額百分之十的建議,特區政府同時建議增加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選舉開支限額百分之五,使候選人有較多空間在選舉開支限額內作競選活動,詳情如下:

地方選區選舉
──────

地方選區    選舉開支限額
────    ──────
*香港島    2,100,000元
*九龍東    1,575,000元
*九龍西    1,575,000元
*新界東    2,625,000元
*新界西    2,625,000元

功能界別選舉
──────

功能界別         選舉開支限額
────         ──────
*鄉議局、漁農界、    105,000元
保險界及航運交通界

*不超過五千名登記    168,000元
選民的功能界別

*五千○一名至一萬名   336,000元
登記選民的功能界別

*超過一萬名登記選民   504,000元
的功能界別

  發言人表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代表將於四月二十一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的會議,向議員解釋有關建議及聽取他們的意見。

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