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七月七日)表示,政府在二○○八年第一季共收到四百七十六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二萬四千六百四十二宗,當中有二萬二千零四十一宗(即百分之八十九)獲提供全部(二萬一千五百四十九宗)或部分(四百九十二宗)所需資料,只有四百八十六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另外,一千一百五十九宗(百分之五)由申請人撤回要求,八百五十一宗(百分之三)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
截至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六十一宗個案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有關情況,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八年第一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六宗有關投訴並正在處理有關個案。
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政策局/部門一直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完
2008年7月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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