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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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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報告中有關香港的部分

  回應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二○○九年報告中對香港的評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十月十四日)表示:

  「對於報告提出沒有根據的評論,指中央政府繼續阻礙香港按照《基本法》邁向普選,特區政府感到遺憾。

  事實上,二○○七年十二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明確了達至普選的時間表,即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二○二○年普選立法會。這為香港的政制發展邁出至為重要的一步。在此期間,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可進一步民主化。

  在二○○八至二○一二年期間,我們應集中處理二○一二年的選舉安排,以推進香港的選舉制度邁向一個中途站。

  至於普選的具體模式,則要在二○一二年至二○一七年間,由第四任行政長官和第五屆立法會一起解決有關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模式的議題。

  在二○一七年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則須與第六屆立法會合作,處理在二○二○年達至立法會普選的方案。

  我們會在今年第四季就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公眾的意見。特區政府的目標是於今屆任期之內處理好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加強其民主成分。這能為邁向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和二○二○年普選立法會打好基礎。

  按照《基本法》實行普選是我們的內部事務。香港特區及中央會按照《基本法》處理有關事宜。我們希望並相信外國政府和國會會繼續尊重這個原則。」

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