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一月九日)下午出席由「政制向前走大聯盟」舉辦的諮詢會。以下為林瑞麟在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非常歡迎「政制向前走大聯盟」正式成立,並在本周末啟動各方面的活動和工作。我們在推動二○一二年政制發展當中,不同的政黨、團體及各界的朋友均有多方面的意見,但在過去一段日子,我到區議會或其他團體進行諮詢工作時,看到一個清楚的意願,就是:香港市民希望香港的政制向前發展,不要原地踏步。我們現時已有一個清晰的普選時間表,在二○一七年可以達至普選行政長官,在二○二○年可以達至普選立法會,所以如果在二○一二年政制可以向前邁進一步,會是將香港的兩個選舉制度與普選──這個最終目標──的距離拉近。這對各方面均是有利的。我亦已在不同的場合中提及過,縱使大家對二○一二年的選舉方案有不同的看法,未必覺得現時提出的進度完全理想,但我們可以現時先作出支持,以讓二○一二年可以向前走一步,繼而繼續爭取不同的黨派認為值得支持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的心儀方案,兩者是完全沒有矛盾的,是可以相輔相成的。因此,我十分歡迎「政制向前走大聯盟」正式成立。
記者:早前有人質疑,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說可以普選,但其實未必一定。你對此說法有何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注意到早前梁愛詩女士和今日陳弘毅教授向大家進一步解釋人大常委會二○○七年的《決定》。就此問題,我希望重申三方面。
第一,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一個憲制上、嚴肅、明確的《決定》。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喬曉陽先生在二○○七年來香港時亦特別強調,這個《決定》是算數的。因此,人大常委會代表中央,現時是已經為香港的普選完全開了綠燈。
第二,香港只需要就普選的模式及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達成共識,普選便可以水到渠成。
第三,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提出的普選時間表是明確的,但普選的模式則預留空間,讓香港在二○一七年前走「五部曲」,在二○二○年前再走「五部曲」。這是尊重香港在《基本法》下的權利,因為我們在高度自治的安排下,行政長官可以向立法會提案,立法會亦需要有三分二的多數通過方案,才可成事。因此,我們看到人大常委會是在完全按照《基本法》、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的權利下來辦事。
記者:陳弘毅教授表示,如果二○一二年之後的方案被否決得不到立法會三分二議員的支持,即在二○一五、二○一六時,則二○一七、二○二○年不能落實普選,是否會有這個情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認為因為現時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已明確了、並清楚決定了香港的普選時間表──二○一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二○二○年可以普選立法會,所以往後每一任的行政長官、每一屆的特區政府及每一屆的立法會,均有憲制及政治的責任為香港落實普選。我有信心可以按照人大常委會的普選時間表的決定,在二○一七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並且這位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會有歷史及憲制的責任,帶領香港社會妥善處理二○二○年普選立法會的模式、程序及方案。
記者:但如果二○一五、二○一六的有關方案被否決,那會如何?陳弘毅教授指如果那時被否決了,便沒有二○一七、二○二○年的普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今日我們要談的是在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下,不論是行政長官或立法會,都有憲制責任為香港達至民主普選。我不相信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會不正視這項權利和義務。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完
2010年1月9日(星期六)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出席「政制向前走大聯盟」諮詢會(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一月九日)下午出席由「政制向前走大聯盟」舉辦的諮詢會,聽取與會人士對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的意見。圖示林瑞麟攝於會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出席「政制向前走大聯盟」諮詢會(二)
圖示林瑞麟向與會人士簡介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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