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查詢有關五名立法會議員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宣布請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作出以下回應:
「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在《基本法》下並沒有公投的制度。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都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沒有法律效力的,特區政府是不予承認的。
我們亦注意到香港市民普遍對『五區請辭』不表認同。我們認為所謂『公投』只會分化社會,對進一步推動香港政制向前發展,設置新障礙。有關請辭是無需要,亦不符合市民的期望。
要真真正正推動香港的政制發展,修訂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我們要依照《基本法》的安排,爭取三方面的共識,即是立法會三分二多數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以及人大常委會認同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因此,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程序,是不會受到『五區請辭』的補選結果所影響。」
完
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