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發表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聲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
「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推動香港民主發展。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的《決定》已明確了普選時間表:即是可分別於二○一七年及二○二○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在此期間,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可進一步民主化。
特區政府提出了一套二○一二年兩個選舉產生辦法的建議方案,充分借助民選區議員具備的廣泛民意基礎,提升兩個產生辦法的民主成分,為落實普選鋪路。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是期望香港政制在二○一二年向前邁進、為普選鋪路。若香港能就二○一二年選舉凝聚共識,將更有信心和條件在二○一七和二○二○年落實普選。
至於將來實行的普選模式,特區政府已清楚表明必須符合《基本法》和普及和平等的原則。
特區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一直積極和全面向中央反映香港不同黨派和人士對於政制發展的意見,以及與中央溝通的期望。我們希望近日所開展的溝通,能為香港創造理性、務實的環境,有助香港社會就二○一二年政制方案收窄分歧,凝聚共識。
落實普選是香港特區和中央按照《基本法》處理的內部事務。我們希望並相信外國政府會繼續尊重這個原則。」
完
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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