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廣東省人民政府今日(六月一日)在香港共同主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宣講會(宣講會),並由大珠三角商務委員會及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協辦。行政長官曾蔭權、廣東省省長黃華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及廣東省副省長萬慶良於宣講會上致辭,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亦於宣講會上作總結發言。
宣講會的目的是向社會各界代表講解「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框架協議」)對兩地合作和發展所提出的六個明確定位和分工,以及兩地如何透過功能互補、協調發展,共同提升整個區域的綜合競爭力,以期讓各界更能掌握「框架協議」的機遇。宣講會亦提供交流互動平台讓各界代表提出在「框架協議」的新形勢下對粵港合作的意見,為完善「框架協議」中各項配套政策,提升兩地合作水平提供有用參考。
「框架協議」由行政長官曾蔭權和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在國家領導人的見證下,於四月七日在北京簽署。「框架協議」把二○○九年初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表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的宏觀政策轉化為有利粵港兩地發展的具體措施,並為兩地政府爭取將「框架協議」相關政策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奠定了基礎。
「框架協議」共有十一章,範圍涵蓋基建、經濟、環保、社會、民生等多個方面。「框架協議」亦為兩地協調發展作了清晰的分工定位,包括:
(一)世界級新經濟區域;
(二)金融合作區域;
(三)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
(四)現代流通經濟圈;
(五)優質生活圈;及
(六)世界級城市群。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廣東省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以及社會各界代表超過一百六十人出席宣講會,反映出各界對「框架協議」的高度重視。大珠三角商務委員會主席馮國經博士和業界、商會及學界的嘉賓包括梁高美懿、蔡冠深博士、林群聲教授及許漢忠亦就專業服務、經貿合作、優質生活圈及基礎設施及運輸交通等題目發言,並與出席宣講會的各界人士交流意見。出席宣講會的其他特區政府官員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志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發展局署理常任秘書長傅小慧、環境局副局長潘潔、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等;出席宣講會的其他嘉賓包括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周俊明。
完
2010年6月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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