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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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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回應傳媒提問(只有中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八月十四日)下午出席「二○一○年民建聯義工嘉許禮」並擔任主禮嘉賓。以下是他在典禮後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內容:

記者: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裁定「十八仝人愛落區」屬政治廣告,這是否意味着所有由政黨贊助的電台節目都屬違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想這是廣管局按照其法定權力所作出的評核和決定,大家都應當尊重廣管局作為一個法定機構所作出的決定。

記者:會否研究一下如何可以提高副局長工作表現的透明度,讓公眾可以監察得更好?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不論是局長、副局長或政治助理,大家代政府辦事,到議會、政黨、論壇等,所有這些工作本身都已是十分透明。作為政治委任官員,最重要的是面對群眾和面向社區,工作的透明度自然會很全面。

記者:你個人是否認同以贊助電台或電視節目的「軟宣傳」方式來宣傳政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認為在過去多年來,香港都恪守一個原則,就是不鼓勵透過電子傳媒進行政治宣傳,因為不論是政黨工作,或是在社區拓展網絡,都應是紮根於社區。同時,我們希望香港的選舉政治廉潔,不認同由大型政黨──他們擁有很多資源,在電視上賣廣告以擴展影響力;反而不論大、小政黨也應該公平、一視同仁地在相同的空間,在社區辦事。所以香港的選舉安排,我們訂下選舉經費的上限是很嚴謹的,也不容許在選舉期間透過電子傳媒賣廣告。這原則我們需要繼續堅持下去。

記者:但有政黨指政府可以不斷在電視、電台上「起錨」,但政黨卻不可以,是「只許州官放火」,你是否認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這與事實不相符,因為多年來我們在電視、電台播放的宣傳短片和聲帶都是向大家介紹香港的公共政策,這些並非選舉廣告或政黨的推廣工作。

2010年8月14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