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九月六日)表示,政府在二○一○年第二季共收到四百九十四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二萬九千二百七十九宗,當中有一千五百八十七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一千一百六十五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而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則有五十三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二萬六千四百七十四宗,當中二萬五千八百五十一宗(即百分之九十八)獲提供全部(二萬五千二百四十六宗)或部分(六百零五宗)所需資料,有六百二十三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有關情況,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一○年第二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七宗有關投訴個案。
申訴專員已經在今季完成十二宗投訴個案的調查。在十二宗投訴個案中,十一宗在投訴人獲得協助和澄清後經已解決。除此,申訴專員經考慮一宗個案的詳情後,決定不採取行動。截至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十二宗個案。
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政策局/部門一直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完
2010年9月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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