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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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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回應傳媒提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會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以下為林瑞麟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談區議會選區劃界問題。昨天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已經開始審議相關的附屬法例,想跟大家強調三方面。

  首先,就二○一一年區議會有多少個直選議席問題,我們其實要「先定大局,後開小局」,亦即是在今年六月期間,政府先定下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的「大局」,和清楚說明民選區議員在該兩個憲制層面的選舉中擔當甚麼角色、如何參與,繼而定下二○一一年區議會直選議席的數目。

  第二方面要跟大家談的是,政府在七月時已向立法會交代到二○一一年時,民選區議員數目由四百零五席增加至四百一十二席,並已在秋季立法會開鑼時,即在新一屆的立法年度盡早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

  第三方面,我很歡迎昨天已開展了附屬法例的審議,也歡迎小組委員會表示願意加快審議。如果附屬法例可以在立法會,例如在十一月通過,我估計選舉管理委員會在十二月就可以把四百一十二席選區劃界的建議報告公開,及進行公眾諮詢討論。一旦有了這初步討論建議,準候選人和各黨派就已可以對二○一一年十一月區議會選舉有很不錯的概念,知道每個選區的劃界大致上是如何。當然經過這公眾諮詢後,該些選區劃界有時仍可能會有微調的,但大局是應該很清楚的,而準候選人應有大半年時間來準備選舉工程。當完成了選區劃界的公眾諮詢後,我相信選舉管理委員會亦會盡快在明年第一季向政府提交最後建議,而我們處理附屬法例的程序和安排亦可以盡快完結。所以整套安排完全在掌握之內,各黨派、準候選人完全可以就這問題作好準備。

記者:可否說明一下區議會委任制是否會分階段取消?會分多少個階段取消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政府現時正準備在這星期六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先交代二○一二年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本地立法的政策安排。當做好了這套本地立法,我們稍後也會向立法會提交一套關於取消區議會委任制度的建議,這問題我們是會先討論後作決定。

記者:是否分三次取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政府就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的時段並未有任何決定,稍後會向立法會提交一套建議供大家討論然後才再作決定。

記者:在考慮分多少階段的問題上有甚麼考慮因素?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認為大家現時應先專注二○一二年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的立法建議。委任區議員的制度,特區政府已表明會取消,至於如何取消,在甚麼時候才合適,我們認為應該在立法會內外,讓不同黨派和公眾有機會進行討論才作最後決定。

記者:你是否在「歎慢板」?當通過政改方案時,政府已答應政黨會取消區議會委任制,但現時卻一直推遲,沒說明具體時間?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政府做政策決定是明確的,區議會委任制度是會取消的。現時的工作要分先後緩急,我們需要先處理好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本地立法安排,然後才處理委任區議員的問題。

記者:有關選區劃界方面,你剛才提及要先處理大局才可處理小局,但增加區議會七席只是按人口的增加而作出的調整,為何要到七月才向立法會提交,令議員不滿?為何不早些向立法會提交?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今年年中前,整個立法會都專注於二○一二年的政改方案,而且我們要先清楚訂明民選區議員在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中的角色及參與性是怎樣,然後再決定區議會民選區議員議席數目的問題。

記者:是否可以在明年農曆新年前定下區議會的劃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在明年首季,選舉管理委員會應該會有空間向政府提出最後的建議。如果大家能夠配合、玉成其事,我相信有關的附屬法例的立法不需要花太多時間。

記者:有些區議員投訴在上屆被劃走一些選區,你們會否避免這些情況再發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選舉管理委員會是按人口比例的增長及按我們建議新增多少選區來辦事。選舉管理委員會是非常獨立的,會在聽取不同地區人士、不同黨派的意見後,才會劃分新選區。同時,今屆將會新增七個議席,我們也會保留舊區的──雖然他們的人口會有減少,但是不會減少他們的議席數目。因此,選舉管理委員會會盡量避免改變現有的選舉區界。我相信,整體而言是會對大家參選或參政有幫助的。

記者:區議會委任制方面是未有決定,你仍在考慮要分階段處理。你當初在處理政改方案時,是否用此來「吸引」政黨支持政改方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在六月處理二○一二年政改方案時的總原則是希望二○一二年的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要進一步民主化。在憲制層面的選舉中,我們現時有「一人兩票」的方案,讓以往在立法會功能界別沒有投票權的三百二十萬的登記選民可以投票。在區議會中,我們希望可以推動進一步的民主化。因此,直選的議席是由四百零五席增加至四百一十二席。至於委任區議員的制度方面,我們原則上是同意取消的,這亦是達致進一步民主化的一步。至於取消的方法及時段方面,我們將會在公眾、立法會內外作出討論後才再決定。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