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十月三十日)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有關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建議安排。
政府發言人說:「建議將大大提高選舉制度的民主成份,並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二○○七年十二月的《決定》,以及在二○一○年八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分別予以批准或備案的修正案。」
二○一二年立法會十個新增議席當中,五席將會由地方選區選舉產生,另外五席由功能界別選舉產生。根據政府的建議,三十五個地方選區議席將繼續由五個地方選區選出。五個新的功能界別議席將會成為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
只有民選區議員能夠在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或參選,候選人需要獲得不少於十五名民選區議員提名。候選人將會由約三百二十萬登記選民(即現時在其他功能界別沒有權投票者)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會採用名單比例代表制,以確保不同政黨能均衡參與。
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每張候選人名單可招致的選舉開支上限為六百萬元,政府給予的財政資助為所得有效選票乘以資助額十二元一票或申報選舉開支的百分之五十,以較低者為準。
發言人補充:「行政長官選舉方面,選舉委員會(選委會)會根據均衡參與的原則擴充,提供更多的機會予各界人士參與下屆選舉。」
選委會的成員會由現時的八百人增至一千二百人,四個界別各增加一百人。根據政府的建議,選委會內第一、第二和第三界別將不增設新的界別分組。三個界別內現有三十二個界別分組的議席分配,會按現時的名額按比例增加。
選委會第四界別新增的一百席中,有七十五席會分配予區議會界別分組,該界別分組將有一百一十七個議席,會沿用現時安排,分為市區及新界兩大組別,及保留「全票制」。只有民選區議員能夠在區議會界別分組登記為投票人、提名候選人和被提名為候選人。選委會將會有合共一百一十七名民選區議員。這有助增加選委會的民主成份。
發言人說:「我們計劃在數星期後向立法會提交《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並希望可在明年盡快通過條例草案,以配合二○一一年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往後各場選舉的安排。」
建議的詳細資料稍後可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的網頁下載。
完
2010年10月30日(星期六)
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安排記者會(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中)今日(十月三十日)舉行記者會,介紹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安排。圖示林瑞麟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左)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右)於記者會上展示政府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有關文件。
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安排記者會(二)
林瑞麟舉行記者會,介紹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安排。 圖示林瑞麟於記者會上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