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六月五日)宣布擱置調升政治委任官員薪酬百分之八點一的建議。
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於二○○二年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批准,至今從未調整。其後因政治委任官員曾自願減薪,與市民共度時艱。目前實際薪酬較財委會批准的水平低百分之五點三八。由二○○二年至今,累積通脹為百分之十五點二。政府原建議把下屆政府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在二○○二年十月設立的水平調升百分之八點一。
政府發言人說:「在考慮公眾和立法會的意見後,現屆政府在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同意下,決定擱置調升政治委任官員薪酬百分之八點一的建議。」
至於為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設立調整機制的建議,即仿效立法會議員的酬金的做法,每年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則會如期在現屆政府任期完結前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和批准。如獲批准,有關機制將由二○一三年七月開始生效。
完
2012年6月5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