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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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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附件)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家傑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於上月二十日向本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二○一四年正式選民登記冊載有3 507 786名地方選區的登記選民,登記率為73.5%。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二至二○一四年,每年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為何;

(二)二○一二至二○一四年,每個區議會分區每年的(i)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以及(ii)當中未登記為選民的人數,並按他們所屬年齡組別和性別在問題附頁的表一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就過去三次每次區議會換屆選舉(在二○○三、二○○七及二○一一年舉行)分別而言,每個區議會分區的(i)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和(ii)當中未登記為選民的人數,以及(iii)在該次選舉中投票的人數,並按他們所屬年齡組別和性別,使用與問題附頁的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一)選舉事務處是以政府統計處的香港人口估計數字為基礎,並參考領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數,以估算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據此,二○一二、二○一三及二○一四年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估算分別為4 711 900、4 744 300及4 773 800。

(二)選舉事務處在估算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是以香港的整體人口為基礎,而非按區議會分區劃分作出估算。因此,我們沒有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的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估算數字,只有全港性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按年齡和性別分布的估算數字。

  已登記選民人數則是根據選舉事務處每年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的實際數字。

  至於合資格但未登記為選民的人數,則是將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屬估算數字)與已登記選民人數(屬實際數字)相減而得出的數字。因此,合資格但未登記為選民的人數亦為估算數字。

  按以上估算及運算,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全港按年齡和性別分布的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已登記選民人數及合資格但未登記為選民的人數載列於答覆附表一。

(三)就二○○三年、二○○七年及二○一一年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估算,正如回覆問題第二部分的原因,選舉事務處並沒有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的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只有全港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按年齡和性別分布的估算數字。就二○○三年、二○○七年及二○一一年區議會選舉,全港按年齡和性別劃分的合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已登記選民人數、合資格但未登記為選民的人數,以及就區議會分區按年齡和性別劃分在相關選舉中投票的選民統計數字載列於答覆附表二。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立法會第二十二題問題附頁

立法會第二十二題附表一a(2012)

立法會第二十二題附表一b(2013)

立法會第二十二題附表一c(2014)

立法會第二十二題附表二a(2003)

立法會第二十二題附表二b(2007)

立法會第二十二題附表二c(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