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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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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公職人員繼續履行在上任前已簽訂向商業機構提供服務的協議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林卓廷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答覆:
 
問題:

  梁振英先生於二○一二年三月當選為行政長官。在當選前,梁先生於二○一一年十一月辭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的職務,並在同年十二月與當時正計劃收購戴德梁行的UGL Limited(UGL)簽訂一份協議。該協議訂明,梁先生除了在收購完成的兩年內不會向戴德梁行挖角或與之競爭之外,在推動UGL集團和戴德梁行集團的業務方面,他會按UGL提出的合理要求不時提供協助,包括擔任推薦人及顧問。梁先生在出任行政長官後的首兩年按該協議共收取了400萬英鎊酬金,但他一直沒有就此向行政會議秘書申報與該協議有關的個人利益。在傳媒於二○一四年十月披露上述協議後,有公眾質疑行政長官的做法涉及利益衝突,而他沒有申報個人利益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政府回應該等質疑時指出:(i)該協議在梁先生上任前已簽訂;(ii)協議設有避免利益衝突條款,即他只會在不構成任何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才會向UGL提供上述協助;(iii)UGL未有要求他提供任何服務;以及(iv)他從來沒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務(4項條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根據現行規定,政治委任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公務員可否跟隨行政長官的做法,即只要符合上述4項條件,便可繼續履行其在上任前已簽訂而在上任後仍有效,向商業機構提供服務的協議(上任前協議),並可在沒有作出申報或獲得批准下按有關協議收取酬金;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研究是否只要第(一)項所述類別的人員符合了上述4項條件,而且是按上任前協議收取利益,便不會因接受利益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相關申報規定,亦不會因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若有研究而結果如此,政府會如何堵塞該漏洞,以保持香港的廉潔制度;及
 
(三)當發現第(一)項所述類別的任何人員沒有就上任前協議作出申報,而且未有全面履行該協議時,政府如何處理該情況;會否指令該人員取消有關協議並退回或不收取相關酬金,以及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就該人員涉及利益衝突的個案展開紀律程序或刑事調查,以釋除公眾疑慮;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辦公室及政策局後,我綜合回覆如下:

  公職人員包括政治委任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及公務員,各自受不同的利益申報制度規管。

  現時政治委任官員的申報制度規定,各級政治委任官員必須具體申報他們在任何公司持有的投資、股份、直接或間接擁有的利益;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東主或合夥人身分;及如有參與私人公司事務的詳情。各級政治委任官員也須申報其以個人名義擁有;或以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人士、代理人或公司名義但實際由其擁有的投資和利益;或他們擁有受益人權益的投資及權益。各級政治委任官員按照《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守則》)的規定申報的投資和利益,亦以訂明表格的方式存放在各個有關的辦公室或政策局的網站上,供公眾查閱。有關的申報須每年更新。

  此外,《守則》亦規定政治委任官員在執行公職時,如個人利益可能會影響,或被視為會影響他們的判斷,均須向行政長官報告。政治委任官員亦須避免處理有實際利益衝突或潛在利益衝突的個案。

  至於行政會議方面,亦對所有成員設有嚴謹而行之有效的利益申報制度,目的是為確保行政會議成員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時公正無私和不偏不倚。該制度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定時定期的申報。每位行政會議成員均須在就任時和其後每年申報個人利益,申報內容包括(a)受薪董事職位;(b)受薪工作、職位、行業、專業等;(c)如上述兩項的利益包括因行政會議成員身分所提供的個人服務,則須申報服務對象的姓名或名稱;(d)成員在香港或其他地區擁有的土地及物業;(e)成員本人或連同其配偶或子女、或代表其配偶或子女持有公司或其他團體的實益股份;及(f)理事會、委員會或其他機構的成員身分。此外,行政會議成員須以保密形式向行政長官申報更詳細的財務利益,包括成員本人或連同配偶或子女或其他近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論持股數量),以及期貨或期權合約。申報制度的第二部分是就個別行政會議討論的事項作出申報。每位行政會議成員均負個人責任,檢視行政會議所審議的事項是否涉及其個人利益,並在行政會議討論有關項目前作出申報。按照行政會議的保密原則,政府素來不會披露行政會議的討論內容,以及相關的利益申報。

  在職公務員均須遵守規管其品行的政府規例、規則、通告及部門訓令,政府有既定機制處理公務員申報利益和相關紀律事宜。任何人士在獲受聘為公務員後,便須跟隨有關規定。如有證據顯示有公務員涉嫌違規或不當行為,當局會按照既定程序作出跟進,包括採取適當的行政或紀律行動。

  此外,無論是政治委任官員、行政會議成員或公務員,均需依從相關規定。廉政公署必定會不偏不倚、嚴謹執法,根據既定程序處理每一宗針對公職人員涉嫌違法行為的舉報和案件。


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