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七日)表示,政府在二○一六年第三季共收到1,350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截至去年九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53,912宗,當中有3,155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以及2,502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截至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有246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48,009宗,當中46,885宗(即97.7%)獲提供全部(45,875宗)或部分(1,010宗)所需資料,有1,124宗(2.3%)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策局/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一六年第三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26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26宗投訴個案,其中兩宗投訴成立、三宗投訴部分成立、兩宗投訴不成立,16宗投訴在申訴專員查訊後獲得解決,三宗投訴申訴專員決定不進行調查或不屬於申訴專員職權範圍。截至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21宗個案。
發言人說:「《公開資料守則》提供了有效的架構,讓公眾查閱政府持有的資料。」
完
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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