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表示,政府在二○一七年第二季共收到1,458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截至今年六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58,257宗,當中有3,395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以及2,776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截至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有303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51,783宗,當中50,567宗(即97.7%)獲提供全部(49,438宗)或部分(1,129宗)所需資料,有1,216宗(2.3%)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策局/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一七年第二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27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18宗投訴個案,其中三宗投訴成立、一宗投訴部分成立,13宗投訴在申訴專員查訊後獲得解決,一宗投訴申訴專員決定不進行調查或不屬於申訴專員職權範圍。截至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24宗個案。
發言人說:「《公開資料守則》提供了有效的架構,讓公眾查閱政府持有的資料。」
完 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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