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對二○一八年立法會補選事宜的聲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回應如下:
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特區政府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以及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選舉主任是基於事實根據及法律要求,決定一名參與二○一八年立法會補選的人士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的規定以致其提名無效。
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立法會補選能在符合《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完 2018年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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