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第四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九日)表示,政府在二○一七年第四季共收到1,564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61,338宗,當中有3,627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以及2,975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有244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54,492宗,當中53,196宗(即97.6%)獲提供全部(51,989宗)或部分(1,207宗)所需資料,有1,296宗(2.4%)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策局/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一七年第四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20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27宗投訴個案,其中五宗投訴不成立,20宗投訴在申訴專員查訊後獲得解決,兩宗投訴申訴專員決定不進行調查或不屬於申訴專員職權範圍。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24宗個案。 發言人說:「《公開資料守則》提供了有效的架構,讓公眾查閱政府持有的資料。」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