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表示,政府在二○一八年第二季共收到1 846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截至今年六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65 079宗,當中有3 875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以及3 190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截至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有303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57 711宗,當中56 327宗(即97.6%)獲提供全部(55 029宗)或部分(1 298宗)所需資料,有1 384宗(2.4%)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策局/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一八年第二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24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13宗投訴個案,其中兩宗投訴成立,一宗投訴部分成立,一宗投訴不成立,七宗投訴在申訴專員查訊後獲得解決,兩宗投訴申訴專員決定不進行調查或不屬於申訴專員職權範圍。截至二○一八年六月三十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41宗個案。
發言人說:「《公開資料守則》提供了有效的架構,讓公眾索取政府持有的資料。」
完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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