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新聞公報

border image
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政制事務局局長: ...(有記者問)我怎樣看這個議程,以及政制事務是否很有趣。對我來說,政制事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政策範疇,而我們處理這個議程,基本上是分第一線和第二線的議程來處理。對政制事務局來說,第一線的議程是○三年的區議會選舉、○四年的立法會選舉,○七年的政制檢討當然是非常重要,但那個我們要遲一步才訂時間表,何時啟動檢討。此外,我們也有其他議程一直在處理中,例如關於議員提出政黨法的建議、關於選民登記的建議,這些我們都會與○四年立法會選舉的方案和草案同步處理。至於第二線的議程,並不表示它們並不重要,只不過是先後緩急次序的問題。例如,特首當完特首之後需要有什麼規範,這些我們會參照其他國家、其他法區處理政府首長的安排來作研究。但當前要務、當前的急務,我們當然會處理,而我們也會積極向立法會的委員會按時滙報。大家還有沒有其他問題?

記者: 我想問你剛才說工務小組也是由常秘(常任秘書長)出席,但之前工務小組投票(通過)要求局長(出席),現時政府的決定是否都是由常秘出席?

政制事務局局長: 這個是我們當前的想法和立場,但今日政制事務委員會提出這個問題,我會向政務司司長反映,我也知道政務司司長與內務委員會主席一直都在商討這件事情。但整體而言,我們在設計問責制的過程中,重要的事項由局長、司長來處理;在立法會大會的事項,由我們主要官員來處理;在個別的委員會,有需要的時候由局長出席,可以的時候由秘書長和公務員同事出席,這幾個原則我們一直都是持守的,我相信實質的工作基本上不會有大問題。但今日委員會提出的意見,我當然會向政務司司長及其他同事反映。

記者: 多個待議事項當中,十四個事項,為什麼政府會把政黨法放在較優先位置,會準備着手研究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 這是不同的政黨和議員就選舉的事宜一併提出的,我認為我們在處理二○○四年立法會選舉的方案當中,應當將他們這套意見一併處理,定出我們的立場。

記者: 現時有沒有初步的想法或定稿,還是屆時才說出方向?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覺得最緊要是我們要做好選舉的工作,香港的政黨和獨立議員都要有進一步的空間去發展,代表市民的意見。至於是否立法、如何立法,如果立法的話,涵蓋的範圍有多大,這是技術問題,我們在提出二○○四年立法會選舉方案的時候,自會有交代。

記者: ○七年特首選舉暫時未知會何時作出檢討?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七年之後的政制檢討時間表,我們現時未定。但是剛才我已在會上說了,會有三方面的原則,第一,我們是會按照《基本法》去作這項檢討;第二,我們一定會確保有一個廣泛的公眾諮詢;第三是我們會預留足夠時間來啟動《基本法》的機制及進行本地立法。

記者: 政府開始在研究政黨法,是否間接上、客觀承認有執政黨、反對黨的存在?

政制事務局局長: 對此問題,今日我不會再作進一步評論,我要說的都說了。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