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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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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十六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政制事務局局長: 作為開始,先說回今日的議題。今日主要談《基本法》附件一最後一段第七段應該如何詮釋。

事緣於四月七日的時候,劉慧卿議員及其他團體來政制事務局與我們商討和反映他們有關政制改革的意見。當時劉議員問我,附件一最後一段應如何理解,是包括還是不包括第三任行政長官?即「二○○七年以後各任」特首到底是包括還是不包括二○○七年七月一日上任和在二○○七年上半年所選舉的特首。當時我給她的答覆是附件一最後一段的字眼本身不是完全清晰,我們需要作研究,才可以有一個最後的答案和立場。

所以上月政制事務委員會提出邀請法律專家及其他人士來給意見,我們基本上是歡迎,因為我相信多聽意見對我們做研究是有幫助。

今日除了在會上大家聽了多方面的意見,大家也看到確實香港是一個非常自由開放的社會,百花齊放的意見都可以充分表達。我也從立法會秘書處收到的文件看到,在法律專家方面,確實就附件一第七段有兩種意見。例如,律師會送來的文件表示,他們認為附件一第七段應該包括二○○七年所選出和上任的第三任特首;但有另一位資深大律師Mr McCoy,他在大家都可以讀到的文件內認為應該不包括第三任特首,而應該在二○○七年以後所選出來的各任特首才包括在附件一第七段其中。

當然,除了這些香港的法律專家意見,我們政制事務局也參考過和注意到內地法律專家的意見,例如蕭蔚雲先生他們所寫的文章。

我要重申一點,目前這個階段,我們是處理法律角度的研究,特別今日提及的是附件一第七段所涵蓋的範圍。我們並未就二○○七年以後政制發展檢討的範圍作定案,我們在這階段會非常嚴謹地做有關附件一及有關二○○七年以後政制發展檢討各方面的研究,特別因為附件一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辦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所以我們嚴謹處理,不會輕率作判斷。我們相信站在法律和憲制的層面,用嚴謹的態度來處理是完全適合的。

記者: ...你打不打算向中央...尋求解釋...?

政制事務局局長: 現階段我們只是做內部研究,我相信待我們完成內部研究後,才決定下一步應該採取什麼步驟。

記者: ...有關選舉委員會,究竟是一個還是兩個也爭拗了很久,但政府卻遲遲不表態,到最後...。你覺得在這件事上,政府是否要加快研究,或者尋求專家解釋或中央、人大、法庭解釋,早點一錘定音,定了案反而會更好,解決了紛爭?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們在處理所有關於二○○七年以後政制發展的檢討,都是非常嚴謹,也非常重視,所以就你提出的問題,我可以承諾的是我們會盡一切能力,去充分理解附件一、附件二、《基本法》四十五條、《基本法》六十八條,各方面有關政制方面的《基本法》條文,然後我們才作出定案。但《基本法》本身是比較新的憲制文件。所以在現時特區成立初期這幾年,我們一面實施一面探討,仍然有一些不同意見是很自然的。看看其他先進社會,例如美國,她的憲法已經有二百多年,時至今日也仍然不斷有多種意見。我相信這不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但是值得我們小心研究的問題。

記者: 今日有團體再次提出,希望○八年直選立法會,政府在這方面的立場,有沒有一些初步的睇法?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在過去幾個月,我在立法會的動議辯論我都表達過,我們所有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就職時都宣誓表達我們會支持《基本法》。《基本法》裏面寫了最終的目標是要達至普選的。所以,這個最終目標在政府及議員方面是廣泛全面得到支持。但是整個香港的政制要循序漸進,要顧及香港的實際情況而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這幾個環節,我們在未來的日子,在做政制改革檢討時,我們會去探討,然後到我們有成熟的意見時,會將諮詢文件向大家發放。所以暫時今日我知悉到這些意見,我不會有最後的結論給大家。

記者: 這輪諮詢會否定下時間表,何時達到直選?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我們今年二○○三年開始主要做內部研究,也是我們今年一月所發表的《政策綱領》的一部分,我們會就政制發展檢討做適當的準備。《政策綱領》所涵蓋的時段,由二○○三年一月開始十八個月,我們政府工作的重點。我在立法會動議辯論時表明,我們在二○○三年內集中做內部研究,我期望在二○○四年或二○○五年做公眾諮詢,二○○六年處理本地的立法,政制事務局的同事會全面緊貼這個時段辦事。

記者: 黃宜弘都說,許多團體的意見重複又重複,無必要聽下去,你身為官員,今天已經聽了整個下午,你覺不覺再聽意見,再諮詢下去,會覺得很沉悶、重複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很願意聽各方面的意見,因為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多元化的社會。在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的動議中,我有一個重點要向大家說,我覺得不同的黨派,不同的議員,多年參政,就政制改革固然有他們一定的立場和建議,但是我們必須願意放下自己的成見,願意聽其他方面不同的意見,這樣我們才有基本的條件,可以謀求共識,可以求同存異,可以為香港政制發展拓展一些新的空間。我十分覺得我們需要在未來數年,在各方面,在政府方面、政黨方面、議員方面,在不同的社團方面,都要有這種態度,我們才有更大的機會可以成功。

記者: 對委員會今日通過的決定,直至局方交回意見,委員才再討論,你的看法如何?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覺得他們促請我們要充分考慮今日各方面不同團體和個人表達的意見,這是積極的。而我們在研究中,也會詳細和細心考慮今天聽到的意見。我覺得大家其實很認真研究了附件一第七段涵蓋的範圍,大家聽了幾小時,都發覺真是有多於一種意見,既然這是有關香港以後政制發展的前景,特別是關乎應當如何選出特首,我覺得是非常重要的議題,所以我們會小心研究。

記者: 今日有議員提出這個議案,事前有沒有跟官員有默契或共識?

政制事務局局長: 大家都看到,剛才的議案其實是吳亮星議員即席揮毫寫出來的。

記者: 黃宜弘那一個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 黃宜弘議員,我看到他也是會議到最後的時候,他舉手給主席。我的立場很簡單、很清楚,今日聽到各方的意見,我們都會細心考慮,因為二○○七年政制檢討及附件一最後一段是非常關鍵的,我們會小心研究。

記者: 我想問清楚,是否有跟黃宜弘談清楚,所以才由黃宜弘提出這個議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 議員提議案是他們自己的決定,多謝大家。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