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力求改善施政貼近市民訴求

政府將力求改善施政貼近市民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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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今日(七月十八日)發表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實施一年後報告」說,推行問責制的整體方向是正確的。不過,在過去一年運作未能完全暢順。

政府會從過去一年的事件中汲取經驗,力求改善。政府會更好地掌握民意與市民溝通的機制,加強與市民和立法會的溝通,確保所釐定的政策更緊貼市民的訴求。

報告表示,七月一日的遊行清楚告訴政府,市民對政府施政有不滿的地方,與市民的期望有距離。

行政長官於七月十七日表示政府將會定期與各政黨、各主要界別、傳媒及輿論領袖等進行會晤。

政府會透過不同的方式,保持與市民的緊密接觸。政府也會設法積極開放議政渠道,為眾多的諮詢及法定委員會及機構,注入具專業知識及有心人士,他們可以透過這些安排,制度化的有效途徑,對政府的施政作積極的貢獻。

報告亦提及行政長官前日(七月十六日)宣布,已接受財政司司長和保安局局長的請辭。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說,這顯示在問責制下,主要官員可因應情況,向行政長官提出請辭,讓行政長官可因應時局的變化作出決定,重組管治班子,重建市民對政府的信心。

相對昔日以公務員出任主要官員的制度,縱使有事情發生了,只能按照公務員的守則判斷懲處,而不可能由公務員去承擔政治責任,目前的安排是一個進步。

他表示,總結過去一年實踐的經驗,新的主要官員制度有三點積極意義:

第一,從今以後香港特區的各任行政長官,必須提名委任一批與他政見相近,願意共同面對香港社會和共同承擔的主要官員。這批主要官員要負起管治地方的政治責任,積極面對社會的訴求和迅速回應市民的需要。

第二,透過委任一批常任秘書長,問責制保留了公務員常任、專業和政治中立的優良傳統,長遠而言對香港的行政架構能發揮積極的穩定作用。

第三,每有重大政治事件發生,例如過去一年的「細價股事件」、「買車事件」和《基本法》23條立法等,行政長官會審時度勢,決定有關主要官員應該被批評、向公眾致歉、抑或離職。現有的制度是容許行政長官就每一件事件作出他的判斷。

林瑞麟說,事實上,雖然問責制的實施並非完全暢順,在回應社會的訴求和需要方面,政府確實比以前變通了、果斷了、行動也快了,例如在「沙士」疫後重建經濟118億元的方案是在數個星期內構思的。

他指出,去年政制事務局承諾十二個月後將會作出的檢討報告,主要是涉及以下的行政事宜:

(一) 節省開支

林瑞麟說,去年在討論問責制的過程中,政府承諾在十二個月內,會節省足夠的開支,使實施問責制不涉及任何額外開支。

政府亦承諾會透過節省首長職級的員工開支,以抵銷推行問責制所涉及的開支。

他說,透過各項架構重組和其他精簡及節省開支計劃,已確定可節省1億1,115萬8,000元。單是從刪減首長級職位所節省的4,639萬8,000元,已超過問責制於去年實施時所涉及的4,222萬8,000元。

(二) 利益申報制度

林瑞麟說,政府在去年承諾檢討主要官員利益申報制度,此項工作亦已完成。

主要官員現須就他們所擁有的房地產物業,提供更多的資料,讓公眾查閱。主要官員亦會披露他們作為董事、股東及其他身分而持有權益的私人公司的業務性質,不管是本地註冊公司或離岸公司。

(三) 財政司司長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職責的分工檢討

林瑞麟表示,有關財政司司長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職責的分工,政府已於六月二十七日作出有關公布,清楚界定兩者之間的角色和職責。

至於其他的檢討,包括法定及諮詢組織的檢討、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的法定權力的檢討,以及第三屆行政長官的薪酬檢討,政府會在適當時候向立法會交代有關事項。

政制事務局己將「主要官員問責制實施一年後報告」提交立法會以便在下星期一(七月二十一日)在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二○○三年七日十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