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新聞公報

border image
林瑞麟:留下表示對法治有信心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三月二十三日)晚上出席政制發展地區論壇時會見傳媒的答問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 你今天講過香港到現在的法治未被受摧殘,在什麼情況下你會覺得法治是受到摧殘?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今天我是參加了香港發展論壇舉辦的一個論壇,而在會上湯家驊議員表示如果人大釋法,對香港的法治制度構成衝擊,我其實是回應他的講話。基本上,我想講明予湯家驊議員和民主派的人士,我們政府的同事對香港的法治制度是非常珍惜,亦是執著的。

香港的法治並不是任何一個黨派所獨有的,我是告訴他,我們是很關心、很維護香港的「一國兩制」。我留下,就表示我對香港的法治制度有信心,基本是這個立場。

記者:你講到香港的法治未被摧殘,是否擔心將來,例如會提呈……

政制事務局局長:不是。你錯誤理解了。其實我今早的發言,如果你看看我們稍後出的發言稿,是十分詳細地跟大家說,香港的法治制度,香港的「一國兩制」是不斷落實,亦是受到《基本法》的保障。例如終審法院在處理居留權的問題上,縱使人大常委會做了釋法,我們在九九年時根據終審法院本身的判決,是容許了數千名申請居留權的人士留在香港。及後,是再容許多幾千名人士繼續留在香港。所以終審法院的終審權是受到尊重的,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法律解釋亦可以相互之間並存,是沒有抵觸的。

記者:但是如果有人認為釋法摧殘(法治)的話,你覺得釋法會否這樣?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今早我已經講過,你沒有參加?釋法是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底下賦予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力,而終審法院的終審權是《基本法》下放予終審法院的一個權力。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終審法院對案件的審判權、終審權,相互之間是可以並存的,完全沒有抵觸的。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認為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是會衝擊法治,這是絕對不會的,因為人大常委會本身是香港的憲制架構、憲制秩序的一部分,大家要尊重和大家要接納。

記者:即是釋法是一個.....?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一直都講,這是《基本法》本身制度的一部分。你們過去幾天一直都問我,我們是否就新選行政長官剩餘任期這問題考慮釋法。

我一直跟大家說,在立法會內、外都有不少議員和不同界別的人士,向我們表示,如果今次要解決這個問題,他們會建議向人大尋求一個釋法,令今次新選的特首有一個很穩健的基礎,以推行今次的選舉。

但是我們一向跟各位解釋,我們當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要做好條例草案的修訂和安排好七月十日的選舉。我們會重點做好這兩方面的工作,而其他方面,我們是會按照情況的發展來處理。

記者:其實有人講過有可能司法覆核挑戰任期的問題,如果最後真的有司法覆核,可能最後會上終審法院,最後可能都要提呈人大釋法,是否應該先釋法...?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跟大家已經講過,目前我們最關注的是要做好條例草案的工作,要安排好七月十日的選舉,如果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我們當然會按照香港的法例和《基本法》的規定來處理。

記者:會不會提呈人大釋法,以減少大家互相的爭拗?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已經跟大家說過,我們會密切留意事情的發展,我們會按部就班做好我們的工作,為了是要確保七月十日我們要依時和按照香港的法律選出新的特首。

記者:如果草案不獲通過?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今天已經答了這個問題,我們會努力做好草案的工作,希望各位議員會支持,然後令我們能夠依時和按照香港的法律選出新的特首。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