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就《施政報告》致謝議案振興經濟辯論環節致 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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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出席立法會,就《施政報告》致謝議案第二部分「振興經濟」辯論環節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我想就內地與香港的經濟和區域合作發表幾個重點,以及回應議員在一、兩方面的事宜。
過去一年,我們得到立法會的支持,成立了內地事務聯絡辦公室,負責制訂香港特區與內地合作的整體策略和方向,推動香港與內地各個省區的區域合作,並且統籌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和駐內地其他經貿辦事處的工作。我們也加強了特區政府駐內地的網絡,今年九月在上海和成都開展了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工作。
我知道在座很多議員都比較關心,我們在內地如何處理求助個案。駐京辦和駐粵辦一直有為在內地生活或工作的港人提供協助,政制事務局和駐粵辦、駐京辦,二○○五年全年共處理了681宗個案,而在二○○六年首三季也已經在處理600宗個案。為了加強有關服務,駐粵辦由今年四月開始,進駐了一些入境處人員,為在內地遇事港人提供各方面的協助。而那些駐粵辦所覆蓋地區以外的個案,則繼續由駐京辦的同事負責。
過去一段日子,處理了好幾類個案,例如駐粵辦在四月期間,處理了在福建省的嚴重交通事故;同樣在四月,也協助了在所羅門群島撤僑回來的港人,安排他們返港。駐京辦在六月期間,曾前往湖北處理一宗車禍。
講到求助個案,我們較早前有機會到過廣東,看過工聯會在廣東省設立的辦事機構,也是協助港人的。他們在這方面的工作,做得非常積極,我也相信受到香港居民的支持。
有關求助個案,我想特別提一提,其中最近駐粵辦的同事到過深圳,探訪聶氏家庭。大家記得有兩兄妹在深圳求學有一些困難,經過駐粵辦同事探望後,也經過內地事務聯絡辦公室以及社會福利署、房屋署和教育統籌局的協調,已經在十月期間,協助這個家庭申請恩恤房屋、綜援和子女在香港接受中學教育的安排。這是一個比較新的運作模式,是駐粵辦和內地事務聯絡辦公室通盤與有關的政府部門協調,在特區政府政策範圍以內,盡量為有需要的港人提供協助。
梁君彥議員和石禮謙議員提到跨境的大型基建、口岸建設。我想向各位議員重申,特區政府對興建區域快線、開展蓮塘口岸、建設西部通道和跟進港珠澳大橋的工作,都持非常積極態度,會盡量努力推動。
港珠澳大橋方面,由粵港澳三方政府組成的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已經就大橋的走線和着陸點取得共識,而大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也即將完成。現在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包括口岸設置和投融資安排。
口岸設置方面,協調小組三方已經同意要用「三地三檢」的模式跟進,並且委托了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簡稱「公規院」)開展這個模式下的具體口岸設置方案和選址安排的研究工作。此外,協調小組也委托了公規院就大橋的投融資方案進行研究。有關方案經協調小組同意後,大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即可定稿,也可以上報中央。經中央批准後,大橋的設計和建設工程就可以展開。
最後,我想進一步回應李柱銘議員昨日和今日提到有關「大市場,小政府」以及「一國兩制」關係的言論。較早前曾鈺成議員也評論過這方面的說法。我看既然曾議員和李議員都找不到"Obsession"的直譯方法,我們倒不如嘗試意譯。
我看李柱銘議員可能患上「杯弓蛇影」的「頑疾」,就是「杯中本無蛇」,但是他「心中有蛇」。如果再繼續這樣嚇自己下去,就會得病。但這個病卻只在腦海當中,因為根據《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我們可以擁有各方面的高度自治,是完全受到保障的。
中央一直很支持香港繼續要維持和發展作為一個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這些完全是建基於《基本法》本身的規定,是維持香港原有制度的一部分。
根據《基本法》第10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根據《基本法》第11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由。
根據《基本法》第128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提供條件和採取措施,以保持香港的國際和區域航空中心的地位。
李柱銘議員當年曾經做過《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委員好幾年,他很清楚這些中央對香港的長遠方針政策的一部分,是國策,是不會改變的。所以,香港在這幾方面的國際地位,必然可以保持。我們自己要繼續努力發展這些中心的地位。
我看李議員昨日和今日的言論,都不可以充分反映民主黨本身對香港與內地經濟合作的政策。我理解在這個議會中,民主黨支持「自由行」,支持《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落實,支持跨境大型建設的推動。去年我們提出要成立位於成都和上海的經濟貿易辦事處,民主黨也是支持的。
大家明白,香港與內地作為毗鄰,是有必要不斷建設多些關口、大橋和其他基建。如果我們在香港能更清楚理解內地的規劃和基建,大家可以更緊密地互相配合,這不但不會影響香港作為一個國際貿易、金融和航運中心的地位,反而可以進一步發揮香港作為一個自由經濟體系,可以加強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人流、物流、貨流、資金流和資訊流。
我們在香港要養活七百萬人,我們必須繼續生活、就業、做生意。我相信、也希望李柱銘議員不會倡議香港要成為一個「獨家村」。我也不相信香港與內地之間的深圳河,要變成兩地之間的絕緣體。反而我們應該不斷積極地爭取和充分利用在「一國兩制」下可以繼續發展的空間。我們要一方面維持「兩制」,一方面在「一國」之內香港與內地可以更緊密地聯繫,經濟上和區域上多發展、多合作。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
完
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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