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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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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五環節)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五環節)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發覺在這個議會內聆聽各位議員的發言確實很精彩,哪一類型的發言都可以聽到。有議員提及主席的婚期,我要多謝主席那麼重視我在新春期間向你說的一句話。記得當日我是說,你的名字是曾鈺成,應該趁今年「玉成美事」。婚姻是人生大事,但我不理解為何結婚可以與重要法案及投票拉上關係。不過可以看到,梁國雄議員的發言充分證明由行政長官提出的創意產業在香港確實是有前途的。

  主席,我先談談政制的問題。特區政府一直以務實進取的態度、求同存異的心態,希望推動的香港民主發展,邁向普選。

  我們在二○○七年爭取到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定出普選時間表 ─ 在二○一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在二○二○年可以由普選產生所有立法會議員,為香港今後的政制發展定下明確的目標。現在,特區政府及立法會雙方都有憲制上的責任,為香港社會、香港市民落實普選。

  今日劉慧卿議員及梁家傑議員分別提出修正案。劉慧卿議員認為行政長官未有向中央政府爭取在二○一二年實行雙普選;梁家傑議員則認為行政長官未有在《施政報告》內提出普選的路線圖。

  但大家似乎忘記了一個事實,就是行政長官已經爭取得到普選時間表,而在過程中行政長官已經向中央如實反映了香港市民對普選的訴求及希望有普選時間表。

  我們在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 即是第三任行政長官及第三屆立法會上任後的第十一天 ─ 已經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讓香港社會討論普選的模式、路線圖及時間表。行政長官在二○○七年年底向中央提交的報告中,已經清楚表明在二○一二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是過半數市民的期望,這意見是應該受到重視及予以考慮的。與此同時,在不遲於二○一七年先行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將有較大機會在香港社會獲得大部分人士接納。

  所以,回應劉慧卿議員和梁家傑議員,我們在二○○七年已充分反映了香港的民意。人大常委會在審議過行政長官提交的報告後,明確了普選時間表,在二○一七年實行普選時,可以由全部合資格的選民(即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到了二○二○年落實普選立法會時,選舉的模式要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

  我們現在簡單地回顧一下,在過去二十多年,香港在政制發展方面有三個非常關鍵的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一九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發表時有兩項規定:第一,回歸後香港的立法機關以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則可以經選舉產生或經本地磋商產生。

  到了一九九○年 ─ 這是第二個關鍵階段 ─ 在訂立《基本法》時,訂明了我們的最終目標是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以及普選產生全體立法會議員。

  第三個最關鍵的時刻是在二○○七年,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後,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於普選時間表的《決定》。我們在二○○七年辦得到的,是在一九八四年中英談判後亦未能作出的規定,是在一九九○年訂立《基本法》時亦未能明確的時間表;在二○○七年十二月,我們爭取得到。所以,行政長官確實是為着落實普選盡了他的努力。

  主席,現在有了行政長官爭取到的普選時間表以及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後,有不少議員依然要爭取即時有普選路線圖。但是,普選的具體模式,我們今天是不可以定到的,那是要按部就班做的,也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我們在現屆政府和現屆立法會的任期內,由現在至二○一二年間處理二○一二年的選舉安排,注入新的民主元素,為普選鋪路。

  下一個階段是,在二○一二年至二○一七年間由第四任行政長官和第五屆立法會一起處理有關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制度。

  第三個階段是,由在二○一七年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與第六屆立法會合作,處理如何落實在二○二○年普選產生所有立法會議員。由這位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來處理這個最關鍵的議題是至為恰當的,因為經普選產生,這位行政長官會有充分的、全面的公眾支持。

  湯家驊議員和其他議員在現階段仍然提出希望爭取二○一二年雙普選。政府十分尊重及明白你們的意見,但我們不能忽視以下幾個事實。

  首先,人大常委會已就普選時間表作出憲制上的決定,我們需要按憲法來辦事。

  第二,現在與其繼續爭持二○一二年是否有普選,我們倒不如為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注入新的民主成分,為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鋪路。說到底,大家雙互之間的立場分歧只是相差五年,即是只相差一屆。

  第三點事實,大家要明白,根據《基本法》以及人大常委會在二○○四年的釋法,政府每次為選舉制度作出改動要經過「五部曲」。在二○○七年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後,人大常委會在十二月作出《決定》,我們現時只為二○一二年的選舉安排走了首兩步。為二○一七和二○二○年選舉安排所需的的「五部曲」是從未走過的。所以現任特區政府只是獲得授權處理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

  第四點大家需要緊記的政治現實,就是我們要處理二○一二年的兩套選舉安排已經夠複雜,如果把二○一二年、二○一七年和二○二○年三套選舉安排綑綁處理的話,難度會非常高。舉例,如果大家今天要就將來如何處理功能界別的議題取得全面共識,我相信在這個議會內是難以得到三分二的票數支持的。

  所以話說回來,主席,我們會在十一月開始進行關於二○一二年政改的公眾諮詢。在諮詢期間,大家要共同討論如何處理一些最關鍵的議題,例如,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是否要增加?立法會議席是否要提升從而可以擴闊參政空間以及注入新的民主元素?就這些問題,我們將會於公眾諮詢期間廣泛聽取立法會、區議會,各黨派、不同團體及社會上個別人士的意見。收集到的意見經過總結後,我們會按照《基本法》提出對《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亦希望屆時能夠獲得立法會三分二多數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從而可以向人大常委會提出批准或備案的建議。我們希望能在二○一○年內完成這個程序。

  涂謹申議員提到關於政治委任制度,我在這裏作簡單的回應。我們在上星期四公布委任兩位副局長,那是經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開設的職位。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一向都是按照「用人唯才」的原則作出招聘。現任九位副局長中,兩位具有公務員背景,其他七位副局長,有來自政黨、學術界的、有具備傳媒工作經驗,也有專業界別的人士。整體而言,現時這副局長團隊的經驗已比前豐富及多元化。

  涂謹申議員特別提到為何保安局有好幾位具紀律部隊背景的政治委任同事?我可以說的是,不論是保安局或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所需要處理的問題都是比較複雜和牽涉很多法律成分,因此由具有公務員背景的同事出任這些職位會比較合適。我們往後仍會繼續物識不同背景的人士來填補餘下的空缺,如有需要,我們會分階段招聘。

  我也需要回應何秀蘭議員在分別兩天特別提醒是否可以公開有關前海與深圳市政府簽訂的意向書?我十分多謝不同議員都關心我們內地事務方面的工作和與內地的合作。我們在八月與廣東省政府及深圳市政府簽訂意向書的時候,已經發了新聞稿,就此已有全面的公布。我承諾當何秀蘭議員在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問時,我會作進一步的交代。

  總的來說,正如劉健儀議員所說,我們在二○○五年已平白失去了一次爭取有民主進度的機會。我相信在二○○九年至二○一○年期間,我們會有一次新的機會。我們要好好把握這機遇,大家求同存異、建立共識,為香港建立民主的政制。

  主席,我謹此陳辭,我希望各位議員反對劉慧卿議員和梁家傑議員的修正案,支持致謝動議。多謝主席。

2009年10月3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