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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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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積極參與補選以實現真普選」議案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積極參與補選以實現真普選」議案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今天的議案關乎即將為填補立法會五個出缺的議席而要舉行的補選,我希望就此先談談補選及所謂「公投」之間的關係。

總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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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政府的立場是十分明確、清晰及一致的。政府需要安排二○一○年立法會五個地方選區的補選以填補立法會出缺的議席,是依照相關的本地條例來處理的。《基本法》並沒有任何「公投」的制度,所以推動所謂「公投」與《基本法》處理政改程序是不相符的。無論補選的結果如何,亦不會影響政府處理二○一二年政制發展的程序。所謂「公投」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特區政府亦不會予以承認。

  我們亦注意到近日香港社會及香港市民對「五區請辭」的意見,基本上是不表認同。所謂「公投」只會分化社會,對當下政府要處理二○一二年政制發展的意見,就提出的方案凝聚共識,是沒有幫助的。因此,特區政府一貫的立場是認為「五區請辭」沒有需要,亦不符合市民的期望。本來市民的期望是在二○○八年九月獲選的六十位議員,不論是透過地區直選產生或功能團體產生的,都應在議會內為市民服務四年,亦應在這四年任期內處理大小事情,包括二○一二年政制發展的議題、目前審議的預算案,以及一系列社會、經濟、民生的議題。

補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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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主席女士,我們安排這場補選,最重要的考慮,並非是要遷就兩個策動請辭的政黨或這五位前任議員,而是特區政府有責任確保香港七百萬市民、三百三十多萬登記選民在議會內有足數、充分的代表──總共六十位的議員──為香港市民及社會辦事。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已在二月二十二日公布,訂定五月十六日為立法會補選的日期。選管會會按照法例及選舉指引安排這次公開、公平和公正的補選。至於每位登記選民如何參與這次補選、是否前往投票,由每位登記選民自行決定。

推動政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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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我想談談關於政制發展的議題,因為今日的動議亦有提及要實現普選。在政制發展方面,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決定》,明確了在二○一七年可以普選產生行政長官、隨後可以在二○二○年經普選產生所有立法會議員。人大常委會二○○七年的《決定》亦訂明,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可以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適當修改。

  特區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發表了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的諮詢文件,剛剛在二月十九日結束了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我們現正努力分析及總結所收到的意見,除了在立法會的聽證會不同的黨派及議員向我們提供的意見外,在區議會有十八次會議,當中不同的區議會通過了支持二○一二年政制要向前邁進的動議,而局方亦收到超過四萬份書面意見。我們現時正在總結這些意見,希望在今年立法年度完結前,可以將《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及關於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的方案向立法會提交,經各位議員審議,並且就附件一及附件二所建議的修訂進行表決。

  隨後,我們希望可以在二○一○年秋季立法會復會時,向議會提交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立法會條例》的立法草案。我們希望在二○一○─一一年度盡快把這兩條條例作適當修訂,使條例能在二○一一及二○一二年期間,安排相關的數場選舉。

  談到政改問題,我們當前最重要的是要腳踏實地,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二○○七年的《決定》,推動香港的政制可以向前發展。

  按照《基本法》的規定,我們需要爭取三方面的共識:立法會審議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後,我們需要爭取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且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獲通過的方案,讓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香港不是一個主權的體制,我們要完全按照《基本法》辦事,這亦包括政制發展的議題。《基本法》沒有「公投」的安排,所以香港特區不能自創「公投」制度。但我對於余若薇議員剛才所說,關於立法會的組成若要有改變,《基本法》的要求要得到有三分之二多數議員通過,是無法做到的,對此我不能認同。

  雖然我們有一半的議員─—三十位─—由地區直選產生,另一半透過功能界別產生,但多年以來,我觀察到在這議事堂內不同的黨派、獨立議員和不同界別的代表,整體而言對香港政制能夠往前發展,在二○一二年加入進一步的民主成分,並且在二○一七年及二○二○年可以達致普選,大家的共識是越來越可以凝聚得到。代主席女士,在這議會內爭取得到三分之二多數議員通過一項議案或一套建議,是有先例可援的,例如過去數年我亦曾在此見證過財政預算案得到超過四十多名議員的支持。

  代主席女士,余若薇議員特別提到,自一九八五年開始我們的立法機關已有選舉,並開始討論如何在香港推動民主發展,到了今天已過了二十年。到了二○二○年,我們希望不單可以落實行政長官普選,亦可以落實立法會普選。由一九八五年起開始計算,屆時將會是三十五年,大約三分一世紀,有人會認為是長,亦有人會認為是短,但我認為推動香港民主不分先後,達者為先。既然現在已有了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及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這明確的普選時間表,我們就應以此為依歸,共同努力,推動香港的政制在二○一二年可以往前走一步。

  代主席女士,我的開場發言到此為止,在聽了各位議員的意見後,我再作進一步的回應。多謝代主席女士。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