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秀蘭議員提出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0(1)條動議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議案進行的辯論現即中止待續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自從我們在去年十一月發表有關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諮詢文件,並且在四月提出了公眾諮詢報告,關於二○一二年的政改問題,已經在香港社會、立法會、區議會,在議會內外進行了七個月的公眾諮詢和討論,社會上的討論其實已十分充足。
有不同的黨派提出了今日較早前大家談到的「一人兩票」方案,這其實亦是回應了我們在諮詢文件中所提出的一些發展方向。所以,在過去的一段日子,就「一人兩票」的建議,不同黨派、議員、團體和個別人士都有表達意見。現時特區政府接納了「一人兩票」方案,並且表明在立法會通過我們今天提出關於《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正動議議案後,將會在本地立法層面,特別就各方面的細則聽取立法會的意見,並在提出立法建議的過程中,在立法會內外吸納意見。
我們現時提出的兩項憲制層面的《基本法》附件的修訂,確實是憲制層面的修訂,本身並未觸及、涉及具體的細節,而我們將會在本地立法層面處理這些具體的細節。
在過去幾天大家亦表示關心,例如政府準備如何落實新增的五個功能界別議席,又例如有人提到提名門檻等。主席,我想藉此機會向各位議員重申,特區政府已承諾在落實新增的五個議席時,一定會以公道、合理的安排,容許不同的黨派可以參與競選,以致這競選會有足夠的競爭。
主席,其實我已向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建議,如果立法會通過了這兩項議案,政府會在七月的委員會會議上先聽取各位委員就二○一二年兩個選舉產生辦法的具體意見,讓我們在暑假期間準備這兩項條例的修訂草案的建議時,可以詳細考慮。到了秋季,政府可以向各位議員提出我們的建議,進一步聽取大家的意見,然後才提出條例草案。
大家十分關心到底我們如何進行本地立法,我特別再就兩方面作回應。再談「一人兩票」方案,其實最重要的細節都相當清楚,例如選民人數,就是由約三百二十萬名選民以「比例代表制」選出五位立法會代表,而這些立法會代表要從四百多位民選區議員中提名為候選人。提名門檻方面,在過去這段日子,我們收到的意見,提名門檻仍是介乎十名至二十名民選區議員作為提名人。政府當然會尊重不同黨派、議員所提出的意見,以制訂本地立法建議。
至於選區界定方面,我們也會在處理本地立法時,再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選區劃界一方面是如何為新增的五個功能界別議席作出選區的界定,亦關乎到如何把新增的五個地區直選議席分配給各大選區。所以,主席,在本地立法時,確實有充分時間進行討論和及後的立法規定。
何秀蘭議員剛才提出一項技術問題,就是政府建議選舉委員會由一千二百人組成,在第四界別──政治界別,會有新增的一百名委員。在政治界別的三百名委員中,我們合共預留了七十個議席予第五屆立法會的議員,但我們確實在二○一二年三月便要選出第四任行政長官,那時仍然只會有六十名立法會議員,那麼餘下十個議席的名額如何處理。主席,其實政府在二○○五年已向立法會解釋,我們需要有一個過渡安排,大家就這十個議席會有選擇:可以交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交由鄉議局成員互選產生;也可以交由港區政協委員互選產生。但這十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任期只可以直至例如二○一二年九月底為止,因為由二○一二年十月開始,就會有新一屆七十名立法會議員,這一個過渡安排(transitional provision),正是政府在本地立法時需要考慮的。主席,這些問題其實已討論過,亦會在本地立法時有充分的空間、時間,亦理應在那個層面才處理。
所以,主席,我認為今日的動議辯論應該繼續,而不應該中止。
多謝主席。
完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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