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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修訂五條《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下的修訂規例。以下為林瑞麟就五項擬議決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我動議通過以我名義提出的第四項議案。
完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