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二○○八年第二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十月六日)表示,政府在二○○八年第二季共收到四百二十六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二萬五千零六十八宗,當中有二萬二千四百四十二宗(即百分之九十)獲提供全部(二萬一千九百三十九宗)或部分(五百零三宗)所需資料,只有五百一十四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另外,一千一百九十一宗(百分之五)由申請人撤回要求,八百六十九宗(百分之三)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

  截至二○○八年六月三十日,有五十二宗個案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有關情況,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八年第二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六宗有關投訴個案。當中一宗個案後來由投訴人主動撤回,另一宗個案在投訴人獲得協助和澄清後經已解決,其餘四宗個案則正在由申訴專員調查。

  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政策局/部門一直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2008年10月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