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第四季《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三月五日)表示,政府在二○○九年第四季共收到四百七十二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二萬八千一百八十九宗,當中有一千四百九十二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一千一百零二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而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則有四十四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二萬五千五百五十一宗,當中二萬四千九百六十三宗(即百分之九十八)獲提供全部(二萬四千三百九十宗)或部分(五百七十三宗)所需資料,有五百八十八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有關情況,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九年第四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十宗有關投訴個案。 申訴專員已經在今季完成九宗投訴個案的調查。在九宗投訴個案中,一宗個案已部分獲得解決,八宗個案在投訴人獲得協助和澄清後經已解決。除此,有一宗個案由投訴人撤回;而申訴專員經考慮一宗個案的詳情後,決定不採取行動。截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十四宗個案。 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政策局/部門一直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完 2010年3月5日(星期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