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就策發會會議文件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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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三日)下午在中區政府總部,就策略發展委員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四月十二日會議的討論文件,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務局局長:今日邀請大家到來,是要向大家交代一下,我們剛發出四月十二日召開的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會議的文件。今日所發的文件中,一份是有關普選行政長官,另一份是關於普選立法會。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普選模式,策發會已經就各方面的建議做了幾個月的討論,亦已逐步收窄分歧。目前,我們將不同黨派、團體和個別人士所提的方案歸納為三類。
在行政長官選舉方面,我們就提名委員會的成立,將不同方案歸納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提名委員會的成立不超過八百人,例如早前民主黨提議用六十位立法會議員來成立提名委員會。
第二類方案,是由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轉化為提名委員會。
第三類方案,是將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擴大至例如一千二百人至一千六百人,可以加入區議會議員;甚至有人提議將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增至三千二百人之多。我們把從各方面收到的方案分類歸納,方便策發會的委員繼續討論。
在立法會的普選方面,依然就功能界別的未來出路,有比較嚴重的分歧。目前,我們把從不同方面收到的方案亦歸納為三類:
第一類是全面取消功能界別的議席,並且以地區選舉來取代。
第二類方案,是以某種形式保留功能界別,例如由功能團體提名候選人,然後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立法會議員。
第三類方案,是分階段達至立法會普選。
所以現在我們將在過去一段日子收到方案都歸納,方便各方面繼續討論,這是為着我們在年中過後發出《政制發展綠皮書》作準備工夫。我們期待在策發會下星期的討論,能夠幫助我們進一步收窄分歧,使我們可以建立更好的基礎,為綠皮書推動公眾諮詢。
記者:局長,文件提到不少委員支持把提名委員會(人數)增加至一千六百人,亦提到較多委員支持把提名門檻增至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這樣計起來,說不定要有四百個提名才能參選特首,比現在的要求還要高。為甚麼會有這樣的改變?是否要防止民主派,例如梁家傑再次可以入圍才這樣做?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我們在文件所說的,只不過是上一次我們在一月份召開的策略發展委員會時,不同委員所表達過的意見。在特區政府方面,有關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和門檻的問題,我們完全是未有定案的。
同時,在過去一段日子,由二十一位立法會議員所提出的方案;由陳方安生女士及其核心小組所提出的方案,都會全面地在我們的文件裏反映,以及他們的方案細節都會在文件的附件中載列的。
在現階段就今後如何落實行政長官的普選,以及如何推動立法會的普選,特區政府是未有定案。我們是很歡迎策發會委員、不同黨派,以及市民都繼續提供意見的。
在暑假期間我們發出的《政制發展綠皮書》,當然亦會有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期,在那個階段,我們亦可以廣泛地討論。所以,目前我們只不過是反映上一次會議所表達的意見,並沒有任何定案。
記者:想問有關你提及特首選舉方面,主要分三類方案:(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八百、低於八百及高於八百。我想了解一下,將來的綠皮書是否也是這樣分類呢?另外又想了解一下,文件中提及多數策發會委員的意見是怎樣,這等意見會否成為其中一個你們會拿出來諮詢的方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現階段,我們只不過是方便大家討論,把我們所收到的方案以及各方面的建議歸類。大家可以看到,我們的切入點就是把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及組成做一個比較容易做的分類。當然大家會理解現時所收到的方案,包含了甚麼元素。我們要在四月十二日的策發會中大家作進一步的討論,亦會在未來的兩、三個月內多聽大家不同的意見,我們才會就《政制發展綠皮書》來定稿的。到我們發出綠皮書時,到底我們當其時向大家介紹的三類方案是否今天這份文件所介紹的三類呢?現時就在這方面仍未有最後的定案。
記者:兩份文件中均沒有提到二○一二雙普選的,是否表示政府已否定了此事,而不會包括在綠皮書中向市民諮詢?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在我們的文件中,我們對不同黨派所提出的意見是全數載列的,從我們的主體文件及附錄中大家都可以看到的。例如提到立法會的普選模式,我們亦提到有意見認為我們應該一次過全部取消這些功能組別的議席。
而大家看到最近陳方安生女士、以及二十一位立法會議員所提出的方案,我們在主體文件和附件中都有載列。所以在現階段我們依然是十分願意聽取不同黨派、團體及市民的意見,不論普選的模式、路線圖,或是時間表我們都未有定案,現階段確實是百花齊放的。我們希望在未來的兩、三個月多聽意見,這是有助我們《政制發展綠皮書》定稿,以及更全面地反映社會上的意見,讓下一步可以有更豐富和實在的討論。
記者:政府是否會正如曾(蔭權)先生在競選期間所說,如果方案有六成民意支持,就會提交中央、交予立法會去表決?但是昨日田北俊先生講過一個政治現實,就是始終要有三分之二的立法會議員同意方可獲通過,其實要視乎二○○八年那一屆選舉會選出哪些立法會議員及(立法會)的組成如何。現在做那麼多工作,是否都是言之過早,還要看下屆立法會選舉後的形勢如何?
政制事務局局長:因為這個普選的問題對香港今後的政制發展是很重要的,市民多年來亦非常關注的。所以我們需要爭取在立法會內、立法會外,都要有足夠的支持,我們才能夠落實普選。
在立法會以外,行政長官在競選期間已經表明了,希望最終我們所提出的方案起碼能夠有六成的市民支持。但當然在立法會內,我們需要有三分之二的全體立法會議員通過方案,我們才能夠就這個選舉的產生辦法作出修訂的。所以,不論在立法會內的支持,或是市民的支持,兩者我們都需要爭取的。
但亦因為普選方案、模式、路線圖,香港社會及市民是那麼關注,我們在過去一年半一直都有就這方面策動社會上的討論,而我們在第三任政府發表綠皮書,就是希望可以逐步在社會上謀求共識,就是這麼一回事。
記者:有關行政長官方面的爭論,其實是提名委員會內的提名門檻該如何訂定?提名門檻的高低,很多人都關注,但提名門檻的高低會如何反映在這三個分類當中?
政制事務局局長:提名門檻的高低在我們這三項分類中,我們亦是全面反映了的。我們現時行政長官普選的模式,為了方便大家去理解,就把提名委員會的人數作為基礎來分類。
但如果你說提名門檻的個別建議,二十一位議員提出的一千二百人的提名委員會委員人數,由五十名就可以做提名的基數,我們亦在文件中反映了。例如上一次的策發會中有不少委員建議把提名門檻訂於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二十五,這方面我們亦有反映。所以在現階段,我們是全面反映所收到的意見。亦會多聽大家的反應,才會為綠皮書定稿。
記者:有關行政長官選舉方面,文件中提到,希望在第三屆政府任期內就特首的普選模式、路線圖達成共識,但有關立法會方面的文件卻沒有這一句。為甚麼沒有了這句?是否時間上已否決了在二○一二年同時雙普選的可能?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現階段,我們並沒有否決任何的可能性,亦未就任何普選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定案。但有一項事實,就是我們就行政長官的普選是比較多進展,而就立法會選舉是比較少進展。
根本的分別就是有關行政長官的普選,不同黨派大體上都接受須按照《基本法》辦事,要成立提名委員會。
但反觀立法會的普選模式,不同黨派有很嚴重的分歧。有人認為我們應該繼續保留這些功能組別;有人認為要一下子把他們全部廢除。所以就這個最根本的問題,也還未有任何的突破,在目前情況來看,我們就行政長官普選模式,可以(把分歧)拉得比較近,在收窄分歧上比較有進度,機會是高一點的。
所以,我們才會提出,大家是否可以考慮特首先行、立法會隨後,這個工作方向呢?但現階段,任何方案我們都是願意考慮,願意聽大家的意見,以及願意策動討論的。
記者:文件中,上次例如就兩院制方面,你說會涉及修改《基本法》,其實今次所有意見當中,會否也用相同的 yardstick(尺度)?有哪些是涉及修改《基本法》的?
政制事務局局長:今天我們在這兩套文件所載列給大家的方案,整體而言是符合《基本法》的;但我們需要修改《附件一》,處理行政長官的普選模式;以及修訂《附件二》,處理立法會的普選模式。當然,亦有一些細節,例如,那二十一位立法會議員所提出的方案,他們說,目前如果我們實施行政長官普選,他們接受要按照《基本法》訂立提名委員會;但長遠而言,他們認為應該修訂《基本法》取消提名委員會。
目前,特區政府的立場,我們是要按照《基本法》來落實兩方面的普選,而就行政長官的普選,我們需要依照《基本法》成立一個提名委員會的。
記者:報告也有提及「特首先行,立法會隨後」是主導了很多討論的方向。這是否暗示將來的討論都會優先處理特首,立法會普選隨後,然後才展開其他方面的討論?
政制事務局局長:剛才我已經向大家解釋清楚,據目前我們的討論進度,行政長官普選,我們可能達成共識的機會較大一點,但依然是不輕易的。
但就立法會普選的模式,我們現時就最根本的問題仍未可以拉近(分歧),依然對功能組別的長遠發展方向未有共識。所以,我想當我們發出《政制發展綠皮書》時,我們會很忠實地全面載列我們所收到的所有方案。但我們在歸納在過去一年半的討論時,我們要視乎未來的兩、三個月的進一步討論情況,大家是否都認為「特首先行、立法會隨後」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案呢?但這方面直至今天為止,特區政府是並沒有任何的定案。
記者:文件中有提到,多數委員都支持由立法會六十位議員組成提名委員會,政府方面是否都覺得在這方面是很難接受的?
政制事務局局長:如果要把這個提名委員會由六十位立法會議員組成,這方面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些牽涉到《基本法》的問題。因為《基本法》規定立法會的職能中,並沒有包括提名特首候選人。所以到底這方面是否需要修訂《基本法》的主體條文,這方面是需要研究的。但我想在現階段,大家先討論一下這方面的基礎,到底贊成還是不贊成走這條路,抑或是用提名委員會建基於選舉委員會這一類的模式來考慮呢?然後再把人數的數目,以及不同界別的比例,可以考慮調節,我想大方向是先討論這兩個問題。
記者:局長,在搜集和分析民意方面,政府會如何處理?是否會小心處理?陳太質疑過政府可能會操控民意。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要掌握民意,在普選的問題上有兩項很客觀的標準。第一,就是在立法會六十位議員中,我們是有抑或沒有三分之二的議員的支持;第二,就是在坊間所做的民調,或是政府方面所做的民調(的結果),可以互相印證,例如:有六成市民是支持某一個方案。現時我們在香港做這方面的民調,大家做得很純熟,譬如我們在二○○五年,不論是政府方面所做的民調,還是大學方面所做的民調,都印證了有百分之六十的市民支持當年我們所提出的方案,就是○七、○八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融入區議員,給予他們參與選舉特首以及給予他們互選多一些的立法會議員。所以我們是有信心循這兩方面,立法會內的支持以及民意的測試是可以量度到支持度的。
記者:局長,想問意思是否先決條件一定是主流方案要有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才可以向中央推介?另一個問題是,即將展開的諮詢究竟是會由你主理,還是像之前那樣,會有一個專責小組,即由政務司司長成立一個小組去做?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想我們在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後,我們會很努力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除了在立法會裏有討論外,我相信在不同區域,以及不同界別的團體,都會有討論的。
在那三個月所收到的意見,我們會很仔細地分析,以及詳細地載列。我們要在處理好所收到的意見後,是否已經有一套主流方案成熟呢?以及這套主流方案在立法會內、在民間有多大的支持度呢?現時去揣測依然是言之尚早。
但我可以告訴大家,我們會非常努力地來做好公眾諮詢的工作,同時會很忠實地反映我們所收集到的意見來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的。
記者:政府會否考慮陳方安生女士提出採納民意的方式,即由獨立(機構)去評估,還是像當年處理廿三條般,由政府來做評估民意的工作?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看到現時在香港,不同的大學的民調機構,或者民間的智庫團體,他們的運作已經非常獨立,他們所做出來的民意調查是很清晰、透明度很高的。所以民間做的民意調查與官方做的民意調查,是一個最佳可以互相印證的機制。沒有任何意見可以瞞得過大家的法眼。
記者:泛民主派一直想約行政長官會面討論他們的方案,但不得要領。現在,你或者行政長官會不會有計劃在策發會開會之前或之後和他們會面,討論他們的方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這二十一位立法會議員,他們確實將他們建議的方案已經向行政長官和政制事務局提交了,而我們亦隨即將他們的方案向策發會的委員發放。在下個星期四月十二日的會議,有幾位泛民黨派代表都會參與,有民主黨的李永達議員、職工盟的李卓人議員、公民黨的關信基主席和民協的譚國僑議員。所以我們相信在下星期的策發會討論中,泛民黨派的意見可以充份得到反映,亦可容許其他委員可以全面地了解其想法。往後,我們當然仍願意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聽取反對派議員的意見。在發表綠皮書的時候,我們亦會繼續聽取不同黨派的意見,會有機會大家交流的。
記者:在文件中多次提及是否應討論行政長官普選先行,立法會普選隨後,但沒有具體談及普選時間表。其實,會否因該議題達不到共識就不討論時間表呢?你現在(是否)設了一個先決條件,就是要大家同意,先實施行政長官普選才再研究時間表?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這完全並不是先決條件,現在提出來是給大家討論是否在兩個普選模式中,我們是先易後難,抑或就行政長官普選,最少不同黨派、團體的意見分歧比較窄,意見比較相近,大家都贊成按照《基本法》成立提名委員會。所以在未來二、三個月,我們盡進一步努力,看看可否就立法會普選方向,大家可以收窄分歧。先易後難只是一個考慮的元素,現在是未有定案。
記者:是否意味着,如果在這幾個月,即綠皮書發出之前,泛民主派仍堅持二○一二年(要有)雙普選,那綠皮書內就不會有二○一二雙普選這建議?
政制事務局局長:不是。二十一位立法會議員所提方案,我們承諾了一定會在綠皮書裏載列,一如其他黨派和團體、個人給我們的建議,我們都會全數在綠皮書載錄。我們在三個月公眾諮詢期間怎樣討論,過程亦很互動,不論是反對派議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或其他黨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由現在至發表綠皮書,或發表綠皮書之後的三個月公眾諮詢,我們都很歡迎大家給意見,繼續提出大家認為恰當的普選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我們要開展聽取大家這三方面的意見是真確的,所以今次的文件除了普選模式和路線圖意見外,時間表亦另提。
記者:但你們沒有具體地去討論揀選的原則或一些 yardstick。是不是過往在策發會已經討論了很多,包括均衡參與、或五號報告書等?會在何時再拿出來?還是會在綠皮書中載列?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我們過去十八個月在策發會內,已經將《基本法》根本原則重溫,大家已經確立了。例如要循序漸進;要按照香港的實際情況;要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要符合均衡參與,要按照《基本法》訂出這普選模式,大家基本上都已經贊成。
到我們發綠皮書的時候,我們要比較開放式去諮詢和討論,在發出綠皮書的時候,相信我們不應該排除任何的方案。唯一目前我們已放在一旁是兩院制的方案,我們如果要行這條路,可能要修訂《基本法》附件二外,亦要修訂《基本法》的主體條文,我們認為這只不過是過渡性方案,不值得費這麼大的憲制和政治氣力和精神。
記者:如果涉及修改《基本法》(的方案)而不是你們所揀選的,你們就會篩去該方案,那麼涉及修改《基本法》不就是你們篩選的一個準則嗎?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這一階段,我們是要按照《基本法》來辦事,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普選,在這階段我們不會準備作出修訂《基本法》...
記者:在哪個階段才會考慮?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相信現在是做好綠皮書的公眾諮詢,做完這個諮詢後寫報告給中央和向香港市民交代,繼而提出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方案。這已是一段頗長的時間,除了政府的同事,其他不同黨派、不同團體和市民都要很積極參與,我想在這階段我們要按《基本法》辦事。
記者:照你剛才的講法,政府會否信賴大學等所進行的民調?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相信不論政府方面做民調,或者由民間的智庫團體、大學機構做民調,大家都非常有興趣和努力去監察。政府方面都很歡迎民間和大學團體做這些民意調查,我相信最佳的方法由這些民意調查互相印證香港社會和市民的意見,在這階段我相信已經足夠。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份)
完
2007年4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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