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會議動議決議案的發言答辯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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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的發言答辯全文(只有中文):
政制事務局局長:代主席女士,在回應各位議員剛才發表的意見之前,我首先要多謝在這個多月來,各位議員,不論是任何黨派,都給了我們很多意見,不單在事務委員會,亦在內會所成立的小組委員會、在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財委會及今日的立法會大會,就這個問題很透徹、分層次給我們很寶貴的意見。雖然我們觀點不盡相同,但我相信這對第三屆特區政府在未來五年的施政必然有幫助。我亦多謝立法會秘書處的同事的努力,在過去個多月為我們做了這麼多的工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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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回應單仲偕議員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的職銜所提出的修訂。單議員提議將「工業」及「科技」重新加入局長的職銜。我想強調現在建議的局長職銜沒有這兩方面的詞語,並不表示我們不著重這兩個範疇的政策。其實我們所建議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政策範疇,「經濟發展」可以涵蓋很多方面的工作,可以包括工業、旅遊、通訊、資訊科技、公平競爭、知識產權及消費者保障等等。而我們在決定新局名稱的時候,其實我們已經涵蓋目前工商及科技局和目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這兩個政策局的相關政策範疇。而在外國的情況,我們會看到一些部長的職銜是很簡單、很簡潔,例如美國的商務部長(Secretary for Commerce),他負責的政策範疇其實都很廣,包括工業、電訊及資訊科技。又例如在新西蘭的經濟發展部(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所負責的範疇亦很闊,包括商務、中小企、資訊科技、工業等等的政策範疇。所以我們認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名稱是足以涵蓋工業及科技這兩個的範疇。
在過去的數星期,很多位議員,特別是代表工業界的議員再三向我們重申特區政府今後依然應當看重工業,呂明華議員是這樣講,梁君彥議員今日亦特別再提及。我可以肯定向各位議員重申,特區政府是看重工業對香港整體發展和對香港經濟所作出各方面的貢獻。不單如梁君彥議員所講,就算目前有百分之九十本地生產總值建基於服務業,當中有很大成份和工業發展有關,例如商品設計等。其實從另一個更闊層面來講,香港的GNP,我們的生產總值亦有大部份是建基於香港的企業和商人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投資工業,不論這些投資的地區在珠三角、東南亞或其他國家,大家在外國所賺到的利潤都可以回饋香港社會。
林健鋒議員和其他議員都再三強調,我們現有對工業和科技方面支援的政策不要退減,我可以重申不會退減,我們整體的工作是非常實質。我們很希望香港的業界能夠從原設備生產(OEM),轉移到原設計生產(ODM),繼而推動原品牌生產(OBM),在這幾方面的工作,我希望再次重申一些例子,我有十方面的例子立此為照。
第一方面,工業貿易署當中的中小企業支援中心,英文稱為SUCCESS,工作是會繼續。
第二方面是對中小企業的資助計劃,包括製造業的中小企業,我們提供的貸款和拓展出口市場,各方面的支援亦會繼續。直至今年四月底,我們已批出超過一百億元的信貸保證和現金資助,亦都惠及四萬八千四百家的中小企,而大部份的中小企業--七成八--是製造業。
第三方面是特區政府正在積極跟進就「十一五」規劃和香港發展所做的研究,我們要推廣香港品牌,我們很鼓勵香港企業和在內地投資的企業,都從這方面去跟進。
第四方面,特區政府意識到經濟發展要和內地的經濟發展相輔相成,所以我們駐內地的經濟貿易辦事處,例如在駐粵辦的同事,經常都舉辦一些研討會和交流會,以致香港的企業和廠家直接明白內地中央省市政府的經濟貿易投資方面的政策。
第五方面,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是會為廣東的港資工廠提供顧問和技術支援服務,以提升技術和環保的意識。
第六方面,透過香港科技園的工作,我們可以就著新帶來香港的新科技的公司和企業,以接近成本價批地建廠房和進行生產。我們亦透過數碼港的計劃,不斷吸引可以幫助香港推動資訊科技的企業和專才來港,加強我們的經濟發展。
第七方面,我們的五十億元的創新科技基金會繼續延續下去。
第八方面,我們亦正在推行二億五千萬的設計智優計劃,繼續在高增值的路線來推動香港這方面的發展。
第九方面,在二○○六年四月我們成立了五所研發中心,包括汽車的零件部、資訊及通訊科技、物流及供應鏈、納米科技和紡織及成衣。這些研發中心直至今年三月,已經批出了三十多個項目,而資助金額近二億元。
第十方面,我們協助新進的科技公司。為協助這些新科技公司,我們設立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現時已有二百五十多家公司受惠,我們資助總額亦達至二億元,所以我再次重申這十個方面的工作作為例子。
代主席女士,我希望向各位議員表明,工貿署、創新科技署、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等等部門的工作會繼續延續,而特區政府對工業、對科技看重是不庸致疑,是會持續發展下去。
「發展局」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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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我會接着回應余若薇議員關於動議將發展局名稱改為可持續發展局。我首先需要指出,我們是看重可持續發展的,在重組政府總部之後,我們的環境局會負責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和能源等三方面的政策事宜,所以將現在建議成立的環境局和發展局混淆是不恰當。發展局雖然沒有「可持續」這三個字,並不表示今後的發展政策、我們的工務工程政策和土地規劃政策會漠視可持續發展的考慮。其實剛剛相反,可持續發展的意思是在不同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價值之間,尋求共通點,這可讓我們考慮未來如何可以平衡不同需要的時候,在每一個政府政策範疇,都會融入這一套考慮。其實每一份去政策委員會和行政會議的文件,都需要對新建議政策的改動作出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評估。
環境:環保署署長由環境局常任秘書長兼任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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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位議員特別提到一些編制和人事的問題。有議員對環保署署長(署長)的職級由D6級提升至D8級,認為今後專業的同事難以出任常任祕書長(常秘)和署長;亦有人認為由常秘兼任署長並不理想,對部門今後的管理可能有懷疑。其實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不同的委員會已多次重申,會在二○○七年下半年將這問題理順,亦會和部門管理層商量這個問題,在過程中亦會諮詢員工方面的代表。
所以不論由一個通才的政務官或專業的環保署的同事去掌管署長這方面的工作,我們可以很肯定地向各位議員重申,不論是何人出任環保署署長,都會忠實履行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和其他相關條例下環保署署長當履行的職責。
勞工:把「勞工」和「福利」撥歸同一個決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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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想回應各位議員關於勞工及福利局提出的意見。張超雄議員現在雖然不在座,但他在事務委員會和今日的大會都提過,福利不是一個派免費午餐的工作,我們是明白的。我們在社會福利署的同事,多年以來都是盡量提供一個全人的關懷和發展的政策和服務,但今次我們將就業和勞工福利幾個政策的思維融為一個政策局去管理,我們希望透過創造就業扶貧和鼓勵自力更生,讓今後幾方面的工作可以做得更好。
就此我有兩方面須向各位議員重申:第一,一般意見認為現時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所負責的範疇太廣。因應勞工處和社會福利署所負責的範疇,我們將來在推動「由福利到就業」這方面的思維時,希望將這兩個部門的工作可以在一個政策局的管轄下,能做得更加全面和恰當。
第二點我要強調,雖然透過就業能夠推動自力更生,最適用於健全的失業人士,但這個概念其實亦適用於其他的弱勢社群,有不少資料可以證實,如果可以提升殘障人士、長者和其他邊緣的弱勢社群,他們的就業機會對增加自尊和融入社會是有幫助,所以我相信今後這幾個部門是會努力去推動這方面的工作。
勞工:勞工處處長的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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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嫻議員和其他代表勞工界的議員再三強調,認為如果可以再開設多一個D8級的常任秘書長職位,專責去做勞工方面的工作是更加理想。其實在不同的委員會已解釋過,今次政策局的重組,我們都是盡量減省用額外的資源,所以整套的改組只是開設多一個局長職位和一個首長級D2級政務助理職位。縱使如此,我們是投放了更多高層資源去掌管勞工方面的事宜。我們亦分析過,目前的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約三分之一的精神和時間可以處理勞工方面的事宜。我們預計今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可以有約一半時間去處理這方面的事宜,除此之外,有半個常任秘書長,今後也會有一個D6級勞工處處長可以專責來做勞工方面的事情和處理大家都關心的個案和今後發展。
「發展局」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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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政策局的問題,因為有議員提過意見,我亦想回應一下。
有好幾位議員都關注到我們的發展局,今後既要管地政規劃,又要管工務工程,亦要兼顧古物古蹟的保育。到底是保育較重要,還是發展較重要?其實兩者並不存在對立面,今後就由這個局的局長及其局內的同事去兼顧發展,兼顧保育,以及處理古物古蹟的連繫。所以我們希望今後他們可以把這幾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全面。
運輸及房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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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香文議員、劉健儀議員和其他議員在不同階段也特別問過,為何要把運輸和房屋政策放在一起?主席女士,其實在策劃的階段,我們也想過:可否把房屋政策留在發展局呢?這些政策的思維,是有連帶的,是有聯繫的。但是如果這樣做,發展局就會變得太過龐大,而有關政策的責任亦會太過繁重,所以我們最後還是決定把運輸和房屋兩個政策範疇放在同一個政策局。而公共交通和房屋發展也是有關係的,各位議員如果有參與區議會的工作亦會知道,在地區層面上,往往運輸、交通和公共房屋的事宜,都會一併提出來討論的。
政治委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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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我在總結之前,還有幾方面的問題需要回應一下。
雖然今日這個動議的決議案不是直接提到政治委任的制度和香港的政制,但是因為有不少議員都提過這方面的論點,主席女士,如果你容許的話,我都簡單地回應一下。
第一方面,我們的主要官員政治委任制度,其問責性是既要向行政長官負責我們的工作,亦要面向香港社會、香港市民、立法會和傳媒,以進行我們的政策工作。李柱銘議員特別提到《基本法》,其實按《基本法》第四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是依照《基本法》,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的。所以作為輔助他進行特區政府工作的主要官員,我們同時也是要面對香港社會的。這樣大家就會不禁問:我們未達至最終普選的目標,到底這問責性是否存在?其實每星期我們都要到這裏來,向各位議員解釋我們的政策立場,要向市民和傳媒闡述特區政府的工作,這問責性已經充分顯現。
第二方面,我們亦會不時檢討政治委任制度的落實(情況)。去年我們發表了諮詢文件,當中我們建議增設兩個政治委任的層次:一個是副局長,一個是局長助理。我們在報告書當中的第一章,亦檢視了過去幾年我們推行政治委任制度的成效。
今日亦有兩位反對派的議員-劉慧卿議員和陳偉業議員-他們非常強調,我們應該把政治團隊的層次和人數擴大。或者如劉慧卿議員強調,長遠而言,我們應該建立一個政治聯盟。整體的思維和方向,我們是認同的。如果大家有留意,在上星期,行政長官發表了關於《基本法》過去十年落實的講話,當中提到我們要建立一個政治主流,這個政治主流應該包含行政政府和立法會當中不同的黨派。我相信我們今後可以繼續努力,做好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亦會為落實普選行政長官鋪路,因為總有一天我們是會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而我們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之時,我們就要留有足夠的空間,容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可以提名和委任多一兩層的政治委任的官員。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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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就法律援助的問題作一點回應。
過去幾個星期,大家就法律援助的事宜提出了很多意見。我有一個比喻:其實在過去一段日子,我們認為公民黨牽頭,「自編、自導、自演」了一套我會稱之為《新百分百感覺》的電影,因為他們的主調是憑感覺去批定我們改組之後法援的工作必然會受損;亦邀請了其他反對派的議員「友情客串」。但是很可惜,這套電影曲高和寡,單憑感覺,脫離現實。
事實就是經重組之後,法援的工作是不會減退:
第一,法援的資源是會繼續的。今年我們已經撥備了五億多元的資源,這是不會減退的。
第二,法援署署長會繼續按照《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去審批每一個法援的申請。這包括申請是否符合法例訂明的範圍、經濟的審查,以及案情的審查。這些準則都是絲毫不會改變。
第三方面,法援署署長在考慮任何一個法援申請時,他目前是不會諮詢政務司司長轄下的行政署,將來亦同樣不會諮詢民政事務局的。
第四方面,法援署署長在拒絕任何法援申請之後,申請人是可以向高等法院的司法常務官上訴。這個上訴機制是依然會繼續的。
所以,對於法援服務的制度是完全不會減退,絲毫不會改變的。
李柱銘議員:可否請局長澄清,他這套「自編、自導、自演」的戲劇當中,是否也包括大律師公會在內?
范徐麗泰主席:局長,你可以選擇回答問題或者繼續你的發言。
政制事務局局長:主席,我只是作一個比喻而已,我繼續。
有好幾位議員提到法援局提出一個立場,希望檢討法援服務的獨立性。這項建議特區政府已經知悉,我們稍後會有一個回應。
湯家驊議員再次論及法治的重要性,其實我同意他所說的,雖然他現在不在場。市民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是重要的,但我可以給兩個客觀的事實來證實,市民對香港法治制度的信心是依然持續的。
第一,每日有數以千計的市民來到香港特區的法院和法庭,希望法治得以伸張。
第二方面,自終審法院在一九九七年七月成立以後,終審法院在香港所處理的最高上訴的案件,比回歸之前樞密院所處理的上訴案件增加很多倍。
所以事實勝於雄辯。我可以告訴湯家驊議員:他重視法治,我亦非常重視。一九九五年,我們共同努力,在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當中,經過了幾年的工作,才獲得終審法院可以成立。
有多位議員提出過,到底今次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之後,由曾蔭權先生作為行政長官所提出的這一套三司十二局的重組是否恰當?大家有點質疑,到底我們選舉的公眾支持程度如何?我想指出在選舉委員會中,有八成委員支持曾特首當第三任的行政長官,亦有其他大學的民調顯示,在市民當中亦有相若的支持度。
主席女士,多謝大家給予我時間作回應,我們希望各位議員能夠支持我們的原動議。
完
2007年6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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