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口頭答覆:
問題:
據悉,有一些外地政府給予在議會佔有議席的政黨財政和其他協助,以確保政黨有足夠經費,以及不會因過分依賴私人捐款而被人或財團操縱。另一方面,本地政黨卻需自行籌募經費。雖然當局有向立法會議員發還工作開支,但有關款項只限用於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開支上,而當局向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發放每票十一元的資助,亦只是向候選人而非政黨提供。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會不會在參考外地的經驗後,考慮採取下列措施:
(一)向政黨作出的政治捐款在評定薪俸稅和利得稅時可獲扣除、以公司形式成立的政黨獲免繳利得稅、為政黨提供免費郵遞服務,以及成立政策研究基金並透過基金資助政黨進行公共政策研究;
(二)協助政黨在選舉期間進行廣播(例如規定廣播機構在選舉期間向政黨免費或以折扣價提供廣播時間,以及為政黨設立公眾頻道),以增加宣傳其政治理念的渠道;及
(三)免費為政黨提供辦公室,以及推行其他有利於政黨發展的措施?
答覆:
主席:
對於劉議員提出有關政府推行措施資助政黨發展的問題,答覆如下。
就問題的第一部分,特區政府一直採取積極的態度推動香港的政黨發展,就此,我們落實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在二○○四年立法會選舉,我們首次推行為候選人提供財政資助計劃,以鼓勵有志的候選人(包括政黨人士)參選。在二○○八年立法會選舉,資助金額由每票十元增至十一元。資助計劃亦於二○○七年擴大至區議會選舉,並同時放寬計算資助額的方式,在計算可得資助額時,不用考慮候選人所接受的選舉捐贈,這可讓候選人有空間充分利用政黨對候選人的財政支持。
(二)增加選舉的議席數目,拓寬不同黨派人士參政的機會,例如二○○七年的區議會議席由四百席增至四百零五席。我們會細心研究是否在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增加議席數目。
(三)落實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吸納不同背景,包括具政黨背景的人才加入政府,擴闊政黨人士的參政空間。
我們認為政府在現階段不適宜利用公帑增加對政黨的資助,所考慮的因素如下:
(一)不少參與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都不屬於任何政黨的獨立人士。若我們單增加對政黨的資助,可能會對獨立人士不公平,亦有可能因而收窄了他們的參政空間;
(二)根據外國的經驗,政府向政黨提供資助的同時亦會對政黨運作加以規管,例如要求政黨交代他們的財政來源,這可能會窒礙而非促進政黨發展;
(三)鑑於現時香港政黨仍在發展階段,市民未必會認同政府利用公帑去資助政黨的運作。
就問題的第二部分,根據選舉指引,在選舉期間不論是有政黨背景或獨立候選人,各廣播機構均須貫徹「平等時間」及「不給予不公平優待」的原則。我們目前無計劃改變這個安排,由於大氣電波亦是公共資源,有關的考慮因素與上述所提的是一致的。
就問題的第三部分,除了以上的考慮,對於將來會否向政黨提供更多財政資助(包括提供辦公室),我們會在未來十二年邁向普選時視乎發展而考慮這問題。現階段,政黨要應付財政負擔,最重要的是能夠爭取市民支持其政治理念及提供捐助。世界各地成熟的政黨均自行爭取公眾認同其理念,從而籌集經費,香港政黨的發展亦應繼續朝著這個方向邁進。
完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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