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beginning of content

border image

新聞公報

列印版本
border image
立法會六題:便利港人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內地城市創業和就業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陳帥夫的答覆:
 
問題:
 
  據悉,《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已基本定稿,並將提交予國務院審批,以爭取於本年底頒布。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該規劃的落實會為港人提供更多於粵港澳大灣區的各內地城市(灣區內地城市)創業和就業的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時港人在某課稅年度內在內地連續或累計停留超過183天,便須繳付內地個人所得稅,政府有否計劃與中央商討,向在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港人提供稅務優惠,例如他們即日返回香港只算作在內地停留了半天;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開通後,預計會有更多港人在灣區內地城市就業,政府有否計劃與內地當局商討,向該等港人提供交通費優惠,例如高鐵西九龍站往返深圳北站的優惠月票;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與中央商討,向在灣區內地城市設立的初創企業提供租金及稅務等優惠,以鼓勵港人前往創業;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代主席:
 
  在諮詢相關政策局後,就田北辰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粵港澳大灣區的範圍包括廣東省的九市(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和兩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和澳門)。區內鐵路、高鐵、高速公路、航空和航海網絡日趨完善,特別是一些大型跨境基建設施,如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和蓮塘/香園圍口岸未來將陸續落成,這將有助促使大灣區內人員、資金、技術等流動更為順暢。此外,大灣區內的城市人口超過6 600萬,經濟規模超過1.4萬億美元。因此,大灣區極有潛力成為具備最高競爭力的灣區城市群,並可同時提升其宜居度和發展的可持續性。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國家的重大發展戰略。在「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主席明確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為重點,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大灣區建設就是要體現這幾項重要策略。
 
  特區政府一直與廣東省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緊密合作,共同配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改委)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規劃》)的編制工作。在參與《規劃》編制的過程中,特區政府就《規劃》徵詢了業界和相關委員會的意見,收集到的意見包括改善稅務安排、推行便利港人和車輛進入內地的措施,和降低不同專業界別在大灣區執業或提供專業服務的門檻等。特區政府已向國家發改委作出全面反映。
 
  對於現時港人在內地工作超過183天須繳付內地個人所得稅的安排,特區政府會在推進大灣區建設的框架下,爭取為港人在大灣區就業、創業、營商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包括與內地有關當局探討有關港人在內地工作的稅務事宜。至於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票價收費水平及票務安排(包括是否有票價優惠計劃),特區政府正連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與中國鐵路總公司積極商討,會適時公布有關安排。此外,特區政府一直爭取內地當局為港人港企推出更多開放措施,鼓勵他們到內地創業和發展。以深圳前海為例,特區政府一直支持前海推出更多惠及港人港商的政策措施,包括稅務優惠,並且支持推動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和深港設計創意產業園的發展,為初創企業和青年創業帶來更多發展機遇。
 
  大灣區建設的一項重大突破就是推動政策創新,在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下,盡量消除因兩地實施不同制度的政策限制,促進香港與大灣區城市的居民、貨物、資金、信息的流通,為在大灣區發展的香港商界和行業帶來更大商機。我們亦會爭取便利港人在大灣區學習、就業和生活的措施,為港人提供更大誘因到大灣區就業、創業和營商,擴闊發展空間。
 
  《規劃》的編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估計於明年第一季頒布。為了更有效協調推動城市間的發展,將會從國家層面統籌《規劃》的落實,包括成立協調機制,除了粵港澳三地政府外,亦包括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港澳辦和相關中央部委。特區政府會按照《規劃》所訂的政策措施,與中央相關部委、廣東省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商討和制定具體工作計劃,以落實《規劃》。特區政府亦會繼續與業界、商會、專業團體和相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就如何有效落實《規劃》聽取意見。


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