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宣布,會成立督導委員會,負責統籌、檢視及監察支援少數族裔人士的工作。政府並預留五億元用作加強支援少數族裔人士。關於向少數族裔人士提供的支援及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據悉當局早前就上述督導委員會的工作舉辦交流會收集意見,當局所得意見的詳情,以及出席交流會的團體及人士的名單為何;將會加強的支援項目是否包括傳譯服務;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當局早在二○一○年已推出《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但據悉現時只有23個政府部門已按照《指引》的要求制訂相關措施,當局會否鼓勵更多政府部門採納該《指引》;如會,工作詳情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三年,每年相關決策局/政府部門按照《指引》的要求,為少數族裔人士安排傳譯服務的次數,以及提供傳譯服務的機構名稱為何,並按決策局/政府部門分項列出有關資料;
(四)過去三年,每年每個決策局/政府部門採用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營運的融匯—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所提供的傳譯服務的次數,並按(i)服務類別(即電話傳譯服務、視譯服務、即場傳譯服務、即時傳譯服務、筆譯服務及校對服務)及(ii)少數族裔語言列出分項數字;
(五)鑑於由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學年開始,教育局引入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以進一步照顧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的需要,並承諾每隔三年檢視學習架構,相關的檢視進度為何;有否檢視工作尚未進行;教育局預計何時向本會滙報檢視結果;
(六)鑑於有公民團體倡議教育局制訂學習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獨立課程,用以取代學習架構,教育局會否考慮於小學以先導計劃形式推出該課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勞工及福利局會否考慮推行下述建議:(i)分階段拓展「少數族裔就業服務大使計劃」至更多就業中心、(ii)研究推行少數族裔就業中心試驗計劃,以提供一站式就業支援服務,以及(iii)整合該局及勞工處的資源以成立少數族裔就業科,負責制訂有效協助少數族裔人士就業的策略;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支援少數族裔人士的工作,我們一直採取措施協助少數族裔人士享有平等機會,融入香港社會。少數族裔人士當中有部分由於語言和文化差異,在適應及融入社會方面遇到困難。政府已在二○一八至二○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預留了五億元,以加強有關支援服務。
就毛孟靜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負責部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為加強政府的內部協作以支援少數族裔人士,政務司司長主持跨局的督導委員會,負責統籌、檢視及監察有關工作。
兩場焦點小組會議於本年五月二十六日和六月四日舉行,收集了少數族裔代表及服務提供者就加強支援少數族裔人士的意見。政務司司長親自主持上述會議。出席會議及提交書面意見的機構載列於附件一。
收集到的意見涵蓋不同範疇,主要的意見臚列於附件二。
(二)特區政府在二○一○年發出《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為有關政策局、部門及公共主管當局(以下統稱為「有關主管當局」)提供指引,以在有關主要範疇促進種族平等和確保少數族裔人士有平等機會獲得公共服務,並在制訂、推行和檢討有關政策及措施時,作出這方面的考慮。《指引》涵蓋與照顧少數族裔人士的特別需要和協助他們融入社會特別相關的主要公共服務範疇,分別是醫療、教育、職業訓練、就業及主要社區服務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一直積極協調各政策局、部門採納和推行《指引》。已採納《指引》的部門已由最初14個擴展至現時的23個(註一)。政府會持續檢討《指引》涵蓋的公共服務範圍和部門。
(三)有關主管當局按其政策範疇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切合他們需要的服務,以協助他們融入社會。有關主管當局會視乎實際需要為少數族裔服務使用者提供合適的協助,包括傳譯服務,使他們享有平等機會使用公共服務。由於少數族裔人士使用各種公共服務時所需要的傳譯服務各有不同,有關主管當局會視乎實際情況,採用合適的程序為有需要的少數族裔人士提供傳譯服務。過去三個年度,有關主管當局為少數族裔人士安排傳譯服務的次數,以及相關的服務提供者載於附件三。
(四)「融匯—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融匯」中心) 由民政事務總署委託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營運。除了各項基本服務(註二)外,「融匯」中心亦提供不涉及專業範疇的英語和七種少數族裔語言(註三)的傳譯及翻譯服務,可供政策局/部門及少數族裔人士使用。該服務以電話傳譯及查詢服務為主,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可安排其他傳譯及翻譯服務。
過去三個年度,政策局/部門及少數族裔人士使用「融匯」中心的傳譯及翻譯服務和按少數族裔語言劃分的服務數字分別載於附件四和附件五。
(五)由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學年開始,教育局每年預留約二億元撥款,進一步加強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措施包括在中小學實施「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教育局持續檢視「學習架構」的推行,綜合各方意見和收集不同學校的學與教經驗,以適時優化相關教學策略、評估工具及配套資源。在課程方面,我們會每隔三年檢視整個「學習架構」,因應學生總體表現考慮是否需要調適每個學習階段(即小一至小三、小四至小六及中一至中三)的具體學習目標和細節。我們目前正積極分析自「學習架構」推行以來所搜集有關學、教、評的資料及數據,並會因應所得意見優化「學習架構」、《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具─非華語學生適用》及配套資源。待有關工作完成後,我們會向立法會滙報結果。
(六)基於語言文化的差異及學習中文的年期不同,非華語學生(特別是少數族裔學生)的學習起步點及進程有明顯差異,若為全港的非華語學生設定劃一的第二語言課程和階段性學習目標,並不符合他們學習中文的實況,亦未能照顧學生的多樣性。「學習架構」靈活開放,教師可按「學習架構」為不同起步點和不同能力的非華語學生訂定循序漸進的學習目標、進程及預期學習成果,調適及發展教材,幫助有不同學習需要的非華語學生拾級而上,循序漸進學好中文。
以何種模式的中文課程才能促進非華語學生有效學習中文涉及複雜的專業決定。「學習架構」只實施三年多,最早一屆由小一開始在「學習架構」下學習中文的非華語學生現時就讀小四,這些措施需時紮根方見成效。我們亦需要隨學生的進程多收集有關資料作深入分析,然後持續完善「學習架構」。教育局未有計劃在目前政策以外再開展其他政策及計劃。
(七)勞工處的就業科(就業科)一直在分布於港九新界各區的13所就業中心,為少數族裔求職人士提供全面的專項就業服務,以方便居住於不同地區的少數族裔人士使用免費就業服務。少數族裔求職人士可於各就業中心透過特別櫃台及就業資訊角獲得工作轉介服務及就業資訊,並參加專為少數族裔人士而設的就業講座,以認識就業市場的最新情況及改善求職技巧。少數族裔求職人士亦可與就業主任會面,以獲取個人化就業諮詢服務。熟悉本地就業市場情況、具備良好英語溝通能力及具經驗的就業主任會根據少數族裔求職人士的個別需要及意願,為他們提供求職意見及就業資訊,並為他們配對合適的工作。就業科亦與非政府機構作出安排,為不諳中、英語的少數族裔求職人士提供傳譯服務。此外,自二○一七年五月起,就業科以試點形式在位於深水埗的西九龍就業中心及天水圍的就業一站,聘用兩名通曉少數族裔語言的就業助理,以加強對少數族裔求職人士(尤其是南亞裔人士)的就業支援。
勞工處自二○一四年九月起推行「少數族裔就業服務大使計劃」,聘用展翅青見計劃下能以少數族裔語言溝通的學員在就業中心、招聘中心及招聘會擔任就業服務大使,協助少數族裔求職人士使用各項求職設施及服務。勞工處並沒有就少數族裔就業服務大使的數目預設名額,會繼續視乎招聘情況及服務需求,聘用他們在就業中心、招聘中心及招聘會工作。
就業科會繼續為少數族裔求職人士提供適切的就業服務,並會不時檢視其策略以加強有關的服務。我們認為通過就業科統籌及提升現有分布各區的就業中心為少數族裔求職人士提供的專項就業支援,較為他們設立一個指定科別或就業中心更有效率和便民。
註一:23個政策局/部門及公共主管當局分別為教育局、社會福利署、勞工處、民政事務總署、僱員再培訓局、職業訓練局、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醫院管理局、建造業議會、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創新科技署、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房屋署、天文台、香港郵政、法律援助署、警務處、懲教署、香港海關、入境事務處、消防處及選舉事務處。
註二:「融匯」中心的基本服務包括廣東話和英語班、專設學習班、輔導服務和其他融和活動等。
註三:七種少數族裔語言為印尼語、印度語、尼泊爾語、旁遮普語、菲律賓語、泰語和巴基斯坦語。
完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附件
立法會十六題附件一
立法會十六題附件二
立法會十六題附件三
立法會十六題附件四
立法會十六題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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