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务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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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特別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內容(只有中文):
记者:局长,自公布建议以来,各界都有不同的意见,包括有些来自公务员的意见,想问建议究竟会否有任何修改的空间?
政制事务局局长:还有其他问题吗?我一次过来回答吧。
记者:法援那一part(部份),是否不用在resolution(决议案)中提出有关修改?
政制事务局局长:好。关於成立小组方面,大家想问些甚么问题?
记者:会否担心民主派方面会delay(延迟)整个程序?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们自从五月三日,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解释政府总部政策局重组的建议之后,在立法会之內不同的党派都支持这一套建议。这包括民主党、自由党、泛联盟、工联会以及民建联。既然在立法会之內有比较广泛的支持,我觉得在过去两个多星期,大家的討论都非常实事求是。我们一向的態度都是:首先,我们尊重大家的意见,尽量去解释政府的立场,以及为何我们会有重组的思维。另一方面,我们会完全按照立法会的议事规则来办事。多年以来,政府方面与立法会就如何提交决议案、条例草案,如何与小组委员会和草案委员会合作等等,大家是有一套绳规的。
今日,我当然理解到內务委员会已经原则上希望成立一个小组委员会去跟进法例第一章的决议案的草擬本,而我们在五月二十三日提交(决议案的正式)文本之后会继续审议。
对於立法会成立小组委员会,特区政府是会全力配合的。但我注意到,今日在內务委员会之內,已经有四大党派都表达了他们的立场,表示不会拖慢有关的工作,亦认为在五月二十三日当特区政府正式提出预告,在六月十三日希望可以通过决议案,他们认为是无需要撤回(有关预告),包括泛联盟、自由党、民建联及民主党,都表达了这立场。我们很愿意继续与立法会和不同的党派处理这项决议案,以及今次政策局重组的工作。
接着大家问到,有些公务员职系,特別是例如今日谈及的环保主任职系,他们表达了对於重组的意见。大家都清楚知道,公务员事务局已经承诺会在下半年跟进。今次的重组,对环保工作依照法例来办事其实是没有影响的,依照法例依然有环境保护署署长的职位,將来亦会有环境局局长的职位。这个相辅相成的安排依然会存在。
关於法援的工作,大家都清楚知道,特区政府会完全看重法援署,以及配合法援局独立处理有关法援的一套服务,向市民提供我们按照现有的法援政策来办事和提供支援。这一套的工作安排、这一套的部门运作,以及这一套政策的拨款机制,是不会改变的。今次把有关政策的工作由政务司司长辖下的行政署长,拨归民政事务局局长及民政事务局的同事去处理,是不会改变现有的法援安排的。今次法援署拨归民政事务局负责其政策工作,亦不需要在法例上有改变。
记者:你的决议案,已交草擬本给立法会,还未交正本,是不是未做好?抑或是有很大的修改,所以不能尽早交?如有很大的修改或者很复杂,到现在仍未做好,会否恐怕在审议过程会歷时很久,令到…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明白你的问题,其实我们决议案的草擬本,相信已经涵盖了绝大部份需要顾及的细节。我们在五月九日向立法会提交了草擬本之后,立法会的法律顾问亦向我们提出几个技术的问题。我们现在已跟进了这些技术的问题,在政制事务委员会上两三次会议,大家表达了意见,就这份草擬本「过了冷河」,相信我们可以在五月二十三日如期向立法会提交正式的文本。技术工作我相信不会有困难,说到底,我们现在都是將各条条例所提及的局长的职衔改一改职称而已。
记者:除了提及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问题之外,会不会有一些实质因应议员或其他团体的意见,有一些实质改动,例如提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名称,是否把科技加回去,或者有些署或部门怎様编排,这些会不会有修改空间?
政制事务局局长:首先,在香港法例第一章之下,我们提出的决议案只是涉及职衔的改动,不涉及各条条例实质的改动。所以说到底,因应十一个政策局重组为十二个,只是改职衔。关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名称,我们听过大家的意见亦解释过,今后(这个局的名称)虽然是「商务及经济发展」,但已经涵盖了所有这个局负责的各个政策范畴,包括工商、包括科技、包括广播、包括旅游、包括竞爭法的准备工作,所以「商务及经济发展」是包罗万有。多谢大家。
完
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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