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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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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普选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全部议员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驊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口头答覆:

问题:

  鑑於《基本法》第四十五及六十八条分別订明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全部议员最终达至由普选產生的目標,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香港特別行政区(下称「特区」)政府有没有设立任何常设机制,就特区民主政制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下称「中央政府」)匯报落实上述目標的进展;如果有,详情是甚么;如果没有,原因是甚么;

(二) 特区政府就《政制发展绿皮书》(下称「《绿皮书》」)諮询市民前,会不会先就《绿皮书》內关於落实《基本法》第四十五及六十八条的方案諮询中央政府;如果会,会於何时諮询中央政府及要求中央政府何时回覆;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 特区政府会如何处理就《绿皮书》諮询公眾期间接获的意见以及按甚么准则和方式制订政制发展的最终方向,在这过程中,会否考虑中央政府的意见;如果会考虑,所佔的比重是多少;如果不考虑,会如何处理中央政府的意见?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就香港民主发展,我们一向有与中央沟通。中央当然理解香港的民情。在国家《宪法》及《基本法》下就香港的政制发展,中央是有最终决定权。我们一贯的立场是不会公开详细评论特区政府与中央的沟通。

(二) 就问题的第二部份,目前是集中在香港社会內部的討论。我们希望透过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及进行公眾諮询,社会能够凝聚共识及形成主流意见。在现阶段,我们著重听取香港社会的意见,而中央当然会关心香港社会內部就《绿皮书》的討论。

(三) 就问题的第三部份,行政长官在竞选期间已清楚表示希望香港社会最终可就普选这议题形成主流意见,有关主流意见必须符合《基本法》而不应涉及修改《基本法》主体条文,並且有可能得到香港多数市民支持、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支持和获中央审慎考虑。行政长官已承诺会会把在公眾諮询期形成的主流意见及其他各种意见,如实向中央反映及提交报告。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