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向在內地的港人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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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港人在过去四年向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求助的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该办事处每年:
(一)曾就多少宗个案与內地部门联络,以协助求助人跟进个案,並按所涉及的內地部门和求助个案的性质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建议求助人直接向內地部门申诉的个案数目,並按求助个案的性质列出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女士:
二○○三至二○○六年间,特区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接获的895宗求助个案中,曾协助转介有关內地部门及建议事主直接与內地部门跟进的个案,按分类详列於附表。
驻京办一向致力协助求助港人,向內地有关机构转达其诉求。一般而言,除了属於在司法审理中的个案,或者是涉及私人合约纠纷的个案外,驻京办均会就所收到的港人求助个案向內地有关机构反映。在个別的情况下,驻京办会建议求助人与內地相关部门直接联繫,例如:求助人要求驻京办代为申请商务有关的批文,驻京办会建议他找相关的內地机构直接提出申请;另外,曾经有求助人要求驻京办转交邀请国家领导人出席活动的信函,驻京办建议他向有关机构直接送呈。
完
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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