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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配合国家「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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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港澳专章节录)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 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继续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物流、旅游、专业服务、资讯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务业,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支持香港发展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增强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加快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
第二节 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港澳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支持香港环保、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检测和认证、创新科技、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发展,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支持澳门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会展商务、中医药、教育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
第三节 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交流合作,继续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深化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支持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支持广东在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中先行先试,并逐步将先行先试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加快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步伐。加强规划协调,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内地与港澳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
专栏22 粤港澳合作重大项目
01
港珠澳大桥
建设海中桥隧工程、三地口岸和连接线,实现香港、珠海、澳门三地高速公路连通。
02
广深港客运专线
建设客运专线并与武广客运专线、杭福深客运专线接驳。
03
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
研究建设途经深圳前海地区、连接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香港第三条过境直通铁路。
04
莲塘/香园围口岸
缩短香港至深圳东部之间车程,增强处理车流量和旅客流量能力,提高粤港东部地区出入境通行效率。
05
深圳前海开发
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网、城市道路、水上交通和口岸建设,到2020年建成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把前海打造成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06
广州南沙新区开发
打造服务内地、连接港澳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
07
珠海横琴新区开发
规划面积106.46平方公里,逐步建设成为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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