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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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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周年《基本法》研讨会」致辞全文

在国家宪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为
国家特别行政区的角色与使命

 

尊敬的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今天,我非常荣幸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邀请,出席在这里举行的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首先,对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张建宗政务司长和在座各位给予我这个机会,表示衷心的感谢,也衷心感谢收看研讨会的香港几十所学校的同学们和老师们

正如大家所知,前不久,在伟大祖国首都北京,隆重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中华民族的历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这次大会不仅对未来的中国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将对未来的世界产生重大的影响。在大会期间,165个国家、454个主要政党,向大会发来了1340件贺电贺信贺函,其中有800多件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政党和重要组织机构的领导人发来的,全世界都聚焦北京,高度关注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可以说是盛况空前。

十九大报告回顾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历的极不平凡的奋斗历程,总结了我们国家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思想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目标,描绘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展示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福祉、为民族谋复兴的本色初衷和使命担当,进一步指明了国家事业的发展方向。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以恢宏、宽广的历史画卷展现出中国近代由贫穷到富强,由羸弱到强大的历史性变革与时代变迁。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新中国经过建国60多年和改革开放近40年的艰苦奋斗,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人民面貌、国家面貌、民族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迈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代。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已经进入了世界前列。据统计,我国的GDP自2010年开始稳居世界第二位,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货物进出口和服务贸易总额均居世界第二位,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分别居世界第二、第三位,制造业增加值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基础设施建设部分领域遥遥领先,高铁运营总里程、高速公路总里程和港口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现在,我国的工业产值已经是世界第一,在全球5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我国有220多种生产能力稳居世界第一。世界9种主要农业产品中,我国有5种居于世界首位。在社会生产力大踏步发展的同时,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GDP从1978年的156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8000美元以上,已经达到中等偏上收入国家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1978年的343元、133元提高到2016年的33616元、12363元,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97.5%大幅下降到2016年4.5%以下,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2016年达到42.7%,高出世界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居民平均预期寿命2016年达到76.5岁,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可以说,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挺直腰杆,不但洗雪了近代以来百年民族耻辱,还向世界发出了响亮的中国声音,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套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道路,创造出中华民族历史的华彩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于香港、澳门的发展,专门在三个部分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其文字篇幅大大超过以往党代会报告的表述,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港澳同胞的关心和支持,体现了中央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动摇的决心和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他强调,“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并纳入国家统一的治理体系后,中央始终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对“一国两制”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提升。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进一步将坚持“一国两制”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彰显了“一国两制”事业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中国发展的快车,风驰电掣、迅猛前行。在这个重大而又有意义的历史节点,我们有幸济济一堂,共同探讨“国家宪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为国家特别行政区的角色与使命”这个主题,研究如何在新时代和宏伟目标下更好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确实是恰逢其时,很有必要。主办方提出的演讲主题,设计得很好,抓得很准,在当前的形势下尤其具有现实意义。说题目抓得准,主要是抓住了很重要的关键词:“宪法和基本法”、“国家的特别行政区”、“角色与使命”。说题目有现实意义,是因为这些关键词及其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常常思考的重要问题。如何正确把握和理解这些问题,对我们更好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具体说来,我认为“国家宪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为国家特别行政区的角色与使命”这个题目包含了三层意义: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究竟从何而来,也就是要回答“你从哪里来”的问题;第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整个体制中到底具有何种地位,这就是要回答“你是谁”的问题;第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做什么,这就是要回答“你要到哪里去”的问题。这三层含义相互联系,是一个逻辑紧密、不可分割的整体。回答好这三个问题,将会引导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更好地找准定位,更好地走向未来。

下面,我先讲第一个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究竟从何而来。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的。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和“源”。没有国家宪法这个“根”和“源”,就没有香港基本法,就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就没有今天香港“一国两制”的生动实践。

我国现行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百年求存图强的结晶,是实现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总任务、总目标,确立了国家的国体、政体,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制度,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地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根本遵循。建国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近40年的实践证明,它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1982年,邓小平先生在党的十二大开幕时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三大历史任务。现行宪法中的许多规定集中体现出我们国家和人民努力完成这三大历史任务的意志。其中,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这两项规定,创造性地设计出特别行政区这项独一无二的新制度,为和平解决台湾、香港和澳门问题,实现国家的统一,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宪法依据,做好了法律上的准备。正是依据上述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0年作出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并制定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决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有别于内地的制度和政策。香港基本法序言第三段就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可见,我国宪法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最根本、最权威的法律依据。

如果大家细心的话,会注意到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谈“一国两制”、依法治港等问题时,经常将宪法和基本法同时来讲,多次强调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要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这么说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对香港基本法的重要地位及其意义,不会有人质疑。但有些人在谈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时,只提基本法,说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的“宪法”,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我们国家的宪法,甚至还有些人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依据是中英联合声明。这些都是不正确的。众所周知,我们国家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在单一制国家中,只能有一部宪法,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领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香港基本法是根据我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专门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我们充分享受“一国两制”所带来的丰硕成果,展望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美好未来时,不能忘记是国家宪法奠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制度和政策的基础。所以说,认真对待香港,认真对待“一国两制”,就要从认真对待国家宪法,认真对待国家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原则与制度开始。只有充分理解“一国两制”背后蕴含的宪制背景和宪法精神,才能对“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有更加全面和准确的认识。

理解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何而来,紧接着就是我今天想讲的第二个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整个国家体制中具有何种地位,担当着什么角色。其中的关键是要正确把握“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近年来,香港有些人在社会上、在校园内排斥“一国”,抗拒中央,搞所谓什么“本土自决”、“香港独立”,用各种歪理邪说来否定、诋毁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的管治,否认香港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有些人甚至还采用激进或暴力方式,将分裂主义企图诉诸于行动。不管这些人打出什么旗号,伪装成什么理论和口号,从行为上看是荒谬的,从性质上讲是违法的,从情感上都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必须要毫不犹豫地予以抵制和反对。但是令人痛心的是,香港有些青少年不了解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不清楚香港的前世今生,受到这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蛊惑荼毒,轻信了这种错误的观念。为了“一国两制”长期实施,为了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也为了香港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我们有责任在香港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树立正确的“一国两制”观念。

我们今天所说的香港,它在法律上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基本法第12条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做了明确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反映出香港在整个国家体制中的定位,即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享有高度自治权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具体来说:第一,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不是独立或半独立于国家的政治实体。香港基本法序言第一句就规定“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基本法第1条就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说明了这层含义的极端重要性。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原则,是“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制度的基础与前提,这是我们正确理解“一国两制”所有问题的根本逻辑出发点。第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意味着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由上而下的宪制性管治,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直接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全面管治权。第三,相比较于中央人民政府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等通常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地方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被授予了更多的管理本区域事务的权力,可以实行与内地不同的政策与制度,实行“港人治港”,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高度自治权。

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方针和宪法、香港基本法所设计的这套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已经被事实证明是在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的最佳制度安排。这套制度最大程度地保留香港的特色和优势,保持了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延续了香港在国家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巩固了香港在国家整体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迄今为止,香港仍保持着连接海陆、沟通中外的区位优势,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自由开放的先发优势,品质优良的服务业专业化优势,中西合璧、文脉相承的人文优势。20年来,香港在中央政府的指导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民主政制依法推进,经济平稳增长,各项事业迈上新的台阶,政府效能、法治水平等多项指标比回归前大幅提升。例如1997年至2016年,香港GDP由1.37万亿港元增长到2.49万亿港元,增长80%多,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实质增长3.2%,增速领先于主要发达经济体;同期的人均GDP由21.2万港元增长到33.9万港元,按购买力评价计算居全球第11位;特区政府财政储备由1997年的4575亿港元增长到2016年的9083亿港元,增长了近一倍;外汇储备由928亿美元增长到3862亿美元,增长了3.2倍;香港继续保持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重要地位,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银行中,有70多家在香港落户,香港证券交易所是全球第八大交易所,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2015年和2016年连续排名全球第一,香港还是全球第四大外汇市场、第四大船舶注册地、第五大集装箱港口,香港国际机场的货运量连续多年排在世界第一位。香港连续23年获评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并获评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与此同时,香港还是内地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服务平台,2016年香港与内地的贸易额达3.86万亿港元,占香港对外贸易总额的50.8%,内地累计批准设立港商投资项目39.9万个,实际使用港资9147.9亿美元,占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总额的51.7%;香港还已经成为内地最大的境外投资目的地和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按习近平主席的话说,香港中西合璧的风采浪漫依然,活力之都的魅力更胜往昔。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一国两制”方针,归功于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所发挥的巨大功效。

我们所说的“一国两制”,是指在我们统一的国家制度内,在一个中央的领导下,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也是我们整个国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背离宪法的规定来运行。我们所说的“港人治港”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构完全由香港当地人组成,依照基本法行使高度自治权,但不是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事情都由港人自己来管,中央什么都不管。根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体制,所有的地方政权机关都是地方国家机构,是国家机构体系的组成部分,行使的是国家的权力,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中央人民政府与经中央授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政权机关一道,共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在这个过程中,有些重要事务由中央直接管理,更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本地事务,由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己管理。我们所讲的高度自治,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行使香港基本法授予的权力,从来没有脱离香港基本法的高度自治,更没有所谓的“自决”、“独立”的权力。这才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真正含义。

正因为有上述所说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特别行政区才被注入了制度的灵魂,激发出旺盛的生命力。在这套特别行政区制度下,香港同胞能够实现当家作主,自行管理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依法享有了选举、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广泛的权力和自由,人权事业不断发展,香港的核心价值得以继续保持和弘扬。

有了上面两点的说明以后,我们再来回答第三个问题,应当做什么,也就是在宪法和基本法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职责与使命。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政治伦理问题。

我们总说权力与责任是相伴相生的,享有权力,就要承担责任。前面说过,国家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同于一般地方行政区域的高度自治权,是为了实施更有效的管治,更好地实现国家的奋斗目标。所以,哪怕香港特别行政区再“特别”,对于国家也应当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保证自己长期繁荣稳定,保持社会和谐发展,决不偏离国家的大局,努力促进国家目标更好地实现。

如果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承担哪些宪制责任,我认为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的一部分,该为国家做什么;另一个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的一部分,该为自己和香港同胞做什么。最直接、明了的答案,就是我们常讲的“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即:“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这些年来,对这两句话最好的诠释,我认为是《“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明确提出的、中央领导人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的“三个有机结合”,也就是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不能偏废。如何深刻领会并且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以上宗旨和要求,我看,从香港特别行政区角度来讲,必须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

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尊重国家宪法,维护国家宪制秩序的责任。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同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制度和政策必须要以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所有个人及组织、团体的活动都必须以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为准则。要做到尊重国家宪法、维护国家宪制秩序,一个基本前提就要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要尊重人民所选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尊重内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认同国家宪制的基础上,香港特别行政区应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地将在香港实行的这套特别行政区制度与整个国家所实行的制度相对接,维护中央的权威和法定权力,保障国家的统一和国家制度的顺畅运作。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也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和基本法的宣传教育,提升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让香港市民尤其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客观认识国情,正确认识宪法,主动遵守宪制,共同维护法治。

第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责任。

这份责任是毋庸置疑的,既是国家与地方关系的应有之义,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政治伦理和法律规范的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们所熟悉的香港基本法第23条也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些宪制性条款都明确地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香港基本法已经实施20年了,迄今为止第23条立法仍未得到全面落实,法律缺位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相信大家已经有目共睹。我这里想强调,通过制定法律并严格执行法律来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全面准确地落实,这是责无旁贷的。

第三,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发展利益,努力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责任。

发展利益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之一,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福祉所在。邓小平先生早在1984年就指出,“中国现在制定了一个宏伟的目标,就是国民生产总值在两个十年内,即到本世纪末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这只能算是我们雄心壮志的第一个目标。……在下个世纪的前五十年内中国要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不能离开这个政策,离开了这个政策不行。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符合中国的切身利益的。所以我们讲‘五十年’,不是随随便便、感情冲动而讲的,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邓小平先生还说, “中国可以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实行两种制度,这就是制定我们国家政策的一个想法。如果懂得了这点,知道我们的基本观点,知道我们从什么出发提出这个口号、制定这个政策,就会相信我们不会变。”邓小平先生讲的“这个口号”、“这个政策”,就是“一国两制”,其含义是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就是要为实现整个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香港基本法作为法律虽然没有直接规定这些内容,但它在精神实质中始终渗透着上述国家发展战略和民族奋斗目标,这正是制定“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最重要的初衷与原意之一。香港是祖国大家庭的一员。香港的命运从来都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血脉相连、荣辱与共。唱响中国,维护国家的发展利益,就是维护香港的根本利益;唱衰中国,损害国家的发展利益,就是螳臂挡车,最终也将是损人害己。“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香港特别行政区应与内地其他地区一样,呼应时代前进的大潮,抓住国家发展的机遇,积极参与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主动配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与国家其他地方实现优势互补,携手共进,这才是康庄大道和光明前途。

第四,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香港本地长期繁荣稳定的责任。

有岗必有责、守土须尽责。国家通过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将香港这片土地与居民交付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来管理,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不但是一份信任,也是一份责任。回归前,香港的经济社会就保持了较高的发展程度,回归后,香港在保留原有传统优势的基础上,更获得了强大祖国和内地同胞的鼎力支持,泵入了新的活力之源,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理者们没有理由不将香港的繁荣稳定长期保持下去,没有理由不把香港建设和发展得更好。香港基本法已经为香港设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又通过20年的实践摸索出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这使得我们在面对各种困难与挑战时都能成竹在胸,从容应对。近几个月来,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以林郑月娥为行政长官的新一届特区政府就职履新后,香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特别行政区呈现出持续向好的上升势头。上个月中,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公布了任期内的首份施政报告,体现出管治团队的决心和担当,尽展施政新气象。施政报告全文4万多字,包括251项新举措,聚焦经济民生,着力创新发展,让人们眼前一亮,获得普遍好评。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方面,特区政府看大势大局,抓关键节点,提出要巩固及提升传统产业,也要尽快推动新的经济增长点;主张特区政府应更积极有为,担当“促成者”和“推广者”的角色,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机遇,用好特区在基本法下开拓对外事务的权利,适时扩大投资,为经济注入新动力。施政报告的经济篇章涵盖了新一届特区政府对香港各行业发展前景的规划,尤其是对创新科技和创意产业的重视,列举一系列促进发展的措施,这些内容非常令人期待。将香港特区的发展规划和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以实际行动更好地促成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体现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我价值,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使命的最佳方式。我相信,在中央和内地各方面的支持下,在全体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下,新一届特区政府一定能够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负香港同胞和国家的重托,不断取得佳绩。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习近平总书记的十九大报告已经为中国迈向何方、实现什么样的目标指明了方向。那就是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今日中国的和平崛起已经不可阻挡,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日可待。

习近平主席说过,“现在所有人都在谈论中国梦,都在思考中国梦与自己的关系、自己为实现中国梦应尽的责任”。我相信,香港同胞也不会例外。香港同胞和内地同胞都生活在同一所家园,扎根于同一方土壤,流淌着同一系血脉,必将拥有同一个梦想和同一个未来!在这里,我想特别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更是青年一代人的。“自古英雄出少年”,今天的香港青少年,是绘制中国梦的参与者;明天的他们,将会是实现中国梦的中流砥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祖国的崛起将为香港青少年实现梦想提供广阔的舞台。成就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和责任感。广大的香港年轻人,应当学好历史,了解国情,增强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以理想的航标引领未来前行的方向,以昂扬的姿态实现人生的价值,尽情在新时代的蓝天里放飞青春梦想。

今天,面对这个伟大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问自己,能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和长远发展做些什么?能为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做些什么?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些什么?相信在座各位肯定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我希望有朝一日,大家在回忆自己的人生历程时,能够骄傲地说,这个伟大的光荣与梦想的时代,我们一起见证过、经历过、参与过、拥有过!

祝伟大祖国繁荣昌盛!祝香港的明天更美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