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於上月七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諮询文件》,就二○一七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第二轮公眾諮询。行政长官在二○一五年《施政报告》中重申,在政制发展问题上中央有实质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有关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二○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的决定,具有不可撼动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而「香港问题,香港解决」这个口號有违宪制。行政长官亦点名批评香港大学学生会刊物《学苑》的专题文章,以及它编印一本名为《香港民族论》的书,当中主张香港要「寻找一条自立自决的出路」的说法。行政长官认为社会不能不警剔有关主张,但有关言论引起社会一些爭议。另一方面,有大学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市民对今年《施政报告》的即时满意程度是香港回归后发表的《施政报告》中的第二低。此外,主力推动政改的政务司司长形容政改方案获立法会通过的机会渺茫,但她不会放过任何与泛民接触的机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第二轮公眾諮询展开至今,负责政改的政府官员曾分別会见了哪些政党、政治团体和组织的成员,以及立法会议员;有关的会面次数、日期、人数及內容分別为何;
(二)自第二轮公眾諮询展开至今,负责政改的政府官员曾出席多少次有关的公开论坛、简介会及諮询活动;有关活动的日期、內容及主办单位分別为何;在余下的諮询期內,政府官员有否计划出席类似的活动;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自第二轮公眾諮询展开至今,政府分別透过电邮、传真、信件和电话,收集到多少份市民的意见;有关意见的內容为何;
(四)负责政改的政府官员会否逐一约见27名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若会,已约见哪几位议员;若否,原因为何;他们有否计划在余下的諮询期內约见其余的立法会议员,以及各政党、政治团体和组织,游说他们支持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负责政改的政府官员有否计划在余下的諮询期內,约见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和学民思潮的代表;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六)政府在制订二○一七年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时,如何决定公眾意见所佔的比重,以及有关考虑的详情为何;
(七)有否评估市民对今年《施政报告》的即时满意程度较低,会否影响他们支持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八)鑑於有评论认为佔领中环行动令青年人和学生关心政改的程度大增,教育局局长会否就政改问题与他们直接对话;
(九)有否评估行政长官亲自接见和游说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会否增加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的机会;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有否评估行政长官批评《学苑》的言论会否削弱大专学生对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的支持,甚至令他们杯葛参与第二轮諮询;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一)会否考虑扩大政改諮询专责小组的成员名单,纳入更多官员参与諮询和游说工作;若会考虑,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二)鑑於行政长官表示有外部势力插手香港政治事务,有否评估有否外部势力影响或插手政改问题及第二轮諮询;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评估何时才是適当时候公开有关外部势力插手香港政治事务的资料;
(十三)有否主动邀请中央官员与泛民主派议员就政改问题直接对话;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四)有否评估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表態支持某位议员透过辞职发动所谓「公投」,会否影响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的机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十五)预计何时发表第二轮諮询的报告及何时向立法会提交政改方案?
答覆:
主席:
就林议员的各项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特区政府在二○一五年一月七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諮询文件》(《諮询文件》),展开为期两个月的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眾諮询。諮询期至二○一五年三月七日止。特区政府期望社会各界在《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於香港特別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產生办法的决定》(《决定》)的法律框架下,理性务实地討论,凝聚共识,让香港市民可在二○一七年以「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
自公眾諮询正式开展以来,政改諮询专责小组以及其他相关官员所出席的相关活动资料均上载至「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眾諮询」网页(www.2017.gov.hk),並將於諮询报告中载列。同样地,特区政府在諮询期內收到的意见书,亦会如实地在諮询报告中公开,並上载至上述公眾諮询网页。
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眾諮询仍在进行中,在符合《基本法》及《决定》的前提下,特区政府乐意与不同团体和人士就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办法进行理性务实的討论。
在公眾諮询结束后,特区政府会尽快归纳收集得到的公眾意见,以期在二○一五年第二季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关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议案,积极爭取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二大多数通过。
我们留意到有个別立法会议员表示计划辞去议员职务,刻意製造並利用补选作为所谓「变相公投」。特区政府重申,香港的宪制及法律体系中,没有「公投」制度。所谓「变相公投」,既无宪制基础,亦没有法律效力。倘若立法会有议席出缺,特区政府会依法处理补选事宜。
至於有建议特区政府代为邀请中央官员与立法会议员对话,我们的一贯立场是,假如大部分议员有此意愿,特区政府愿意提供適当协助。
最后,有关外部势力的问题,行政长官已在不同场合作出回应,特区政府没有进一步补充。
完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