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词

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

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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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在今日的辩论当中,多位议员主要集中討论政制发展事宜这问题。大家所表达的意见非常广阔,由目前香港社会內部的討论,以至大家对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期望,也有表达。我也想借这个机会作几方面的回应。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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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研究《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和法律程序问题,並且徵询中央和香港社会的意见。

不少议员表示欢迎专责小组的成立,认为香港社会可以从此正式开展对政制发展的公眾討论,是踏出了积极和正面的一步。

也有不少议员表示希望专责小组能够带领香港社会共同处理政制发展这议题,不会因为在这阶段需要討论《基本法》中关乎政制发展的原则和法律程序问题,因而延迟了对整个政制发展课题的处理。

政府的同事非常明白大家看重这议题,我们已经踏出了正面、积极和重要的一步,我们会继续努力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原则和法律程序问题须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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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在过去几个星期,专责小组会见了不少团体和人士,这些团体和人士都研究了我们提出的问题,给了我们很多意见,不少人士和团体也向我们提交了非常详尽的意见书。


收集得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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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开列了一套法律程序问题。这些问题是政制事务局的同事在过去一段日子,经研究后发现需要处理的,一方面我们需要在香港社会当中討论,另一方面需要徵询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

我们確实需要好好处理这些问题,找出一套具体的答案,以至將来能够修改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產生办法的时候,可以有好的基础,妥善处理有关的立法工作。

有议员表示这些法律程序问题其实是「直截了当」,未必值得详细研究或多花时间。可能对某些议员来说,这些问题看似显浅,答案鲜明。但处理法律问题,往往观点是可以多於一个的。

例如,有关修改2007年以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產生办法,社会上依然有多种意见。有意见认为我们须先对附件一和附件二作出修改或补充的规定,然后才可以进行本地立法;也有意见认为我们只需要本地立法已经足够,这是一个例子。

另一个例子是如果我们就第四届立法会的產生办法未能达成共识,有意见认为显而易见应该继续沿用第三届立法会的產生办法,但另一个给我们的意见是这样可能有违「循序渐进」的原则,未必可以接受。

  第三个今日有议员提及的议题,是关於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產生办法是否需要援引《基本法》第159条,有议员表示政府引述报章上的意见是「小事化大」,我认为这说法有欠公允。

首先,香港一向是一个自由、开放和包容的社会,不同的意见,我们都要尊重,是可以討论的,这是我们的优良传统。

再者,作为特区政府,我们有责任將意识到的问题早点跟大家处理,以免日后谈到修改方案的时候,我们被这些程序的议题阻碍进展。

其实早点將问题拿出来討论是有用的,因为经过去几个星期的討论,就是否需要援引《基本法》第159条这个问题,已经有比较清晰的看法,大部分的意见都认为修改有关產生办法只须按照两个附件內的程序便可以。


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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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的法律程序问题,我们也希望大家就专责小组向立法会提交的討论文件中关乎政制发展的原则问题多发表意见。

我们认为《基本法》中有三个范畴的原则是值得大家多討论的:

第一,香港的政制发展如何能符合《基本法》中有关中央与特区关係的规定。

第二,《基本法》第45条和第68条所指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这两个原则应包含什么和如何理解。

第三,香港的政制发展如何才能符合姬鹏飞主任所指的「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和「有利於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就这三方面,至目前为止,大家比较少討论,少发表意见,我们希望多听大家的意见。


推广《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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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除了这些关乎《基本法》中涉及政治体制的原则和法律程序问题,最近有几方面的意见认为《基本法》的推广工作与目前有关政制发展事宜的討论有一定关係,也有意见认为港人需要加强对「一国两制」的认识。

我相信大家不应该过分低估香港市民在这方面的认识和认知。事实上香港社会是支持回归,支持按照《基本法》在香港推动「一国两制」的。

经过80年代和90年代的发展,经过香港回归,香港市民清楚认识到「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与维持香港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是息息相关、非常重要的。

香港市民也清楚知道「一国」是「两制」的前提。香港社会也普遍认同中央有权有责审视香港的政制发展。

然而我们了解政制发展的公眾討论与《基本法》的推广工作有一定关係。我想向大家重申,特区政府会继续连同香港社会各界努力推广《基本法》。

自《基本法》在1990年颁佈以来,政府不同部门多年来已经透过公民教育、学校教育和公务员培训这几方面去推广《基本法》。这些推广宣传活动的目標正是要加强大家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认识。

根据政府统计处2002年的调查,过去两年,市民对《基本法》的认知程度有所改善和提升。听过《基本法》的市民所佔的百分比由2000年约80%增至去年90%。认为自己对《基本法》有一些或相当认识的人士所佔的百分比从25%增加至48%。

过去两年由不同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地区团体举办或赞助的《基本法》推广活动接近100项。自1996年起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地区团体製作的《基本法》宣传品、教材及刊物接近70项。

在中学和小学的课程中,也有加入《基本法》的元素。多种教材、宣传品及刊物也有介绍《基本法》中关乎「一国」和政治体制的规定。

过去三年特区政府用於推广《基本法》的经费超过1,500万元。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会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考虑是否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大家认为我们需要深化哪几方面的推广工作,我们非常乐意听取和考虑大家的意见。


2004年立法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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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说了许多关乎將来政制发展的事宜,我想谈谈其他当前的工作。

立法会今年將会换届,9月举行选举。去年7月,立法会已就第三届立法会的组成通过了法例,这次选举已经有新的法律基础。

由许长青议员担任主席的小组委员会,现正密锣紧鼓审议有关「十元一票」资助计划的附属法例。在刚过去的星期三,我们也处理了在选票印上候选人相片的附属法例。

其他与这次选举有关的附属法例会陆续提交立法会和小组委员会考虑。

第三届立法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截止日期是今年5月16日。换言之,如果大家想在9月选举投票而又未登记的话,就要在5月16日之前登记。我们会在4月开始推动一连串有关的宣传活动,鼓励大家登记成为选民和提醒大家更新住址。

我们会总结区议会选举点票安排的经验,考虑这个点票模式是否適用於立法会选举。稍后我们会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我们的计划,就这几方面听取各位议员的意见。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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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再谈到政制发展这议题,我认为摆在我们面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立法会一向都是特区政府很重要的工作伙伴,我们希望在处理政制发展的议题上,各位议员也继续贯彻他们非常重要的角色。有各位议员的支持和合作,专责小组的同事便更有把握与香港社会共同面对这个重大的挑战,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奠下良好基础,定出未来方向。

多谢主席女士。



二○○四年二月六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