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词

政制事务局局长出席「议政擬政」青年政改会议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为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於香港大学出席「议政擬政」青年政改会议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美洁、Andrew、钟博士、沃启、各位年青朋友:

  我很多谢Caritas今天举办这个研討会,及让我有机会和大家倾谈。这里是我三十年前第一次上大学第一课的lecture theatre,我们在这里上的第一课,应该是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也就是心理学初阶。当年这里已经是香港大学最大的讲座堂,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有二百个座位左右。时至今日,香港的专上教育发展已经进了很多步,据我所知,在港大校园里有好几个更加大的讲座堂,所以当大家来这里上学,会更加人才济济、人头涌涌。

  美洁说我们四个是大忙人,青年的朋友他们也是大忙人来的,当年我们还是十八、廿二的时候,都是十分忙碌。现在大家可以腾出两天的时间,为我们政制发展的议题,大家討论、交流,给一套的意见出来,我十分欢迎。

  行政长官刚宣布了委任策略发展委员会,Caritas今天也聚焦、聚集了一个青年的策略发展委员会。所以如果你们有甚么结论,我也很欢迎Caritas向我们的局提供。

  我说三十年前我在这里接受大学的教育,当年香港未有选举,我们没有立法机关的选举,政府首长的选举更加没有。我们有一点点的选举,是市政局的,但那一个不影响到整个香港的施政、高层的决策。时至今日,我们已经回归了,亦都推动了香港很多选举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我们在九○年代制定的《基本法》,为香港回归后十年有一个政制发展的蓝图,每一个阶段行政长官的选举和立法会的选举,如何可以有进度。

  开首的一个十年的路线图我们差不多走完,现在我们要走下一个阶段的。我们经过大约一年半的公眾諮询,我们刚刚在上个月公布了政制发展第五號报告,我们希望二○○七行政长官的选举和二○○八立法会的组成,注入进一步的民主进程。

  我们在做这一方面的工作是有一些规限的,因为我们一定要在《基本法》的框架內;亦都要在人大常委会去年四月所做决定的范围內,推动民主发展。去年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例如我们在二○○八年增加立法会的议席,我们增加的空间是有一定的程度,我们要有一半是直选,一半是功能组別。行政长官的选举和立法会的选举在○七、○八年不会实行全面的普选。在这些条件的考虑底下,我们尽了努力去尽量注入最多的民主成分。所以我们建议將二○○七年行政长官的选举,由八百人的选举委员会增加到一千六百人,而在这一千六百人里,我们將所有的区议员纳入其中。而立法会的选举由六十人增加到七十人,新增十个议席,一半由地区直选產生,一半由区议会议员互选產生,这基本上將三百多万的全港已经登记的选民,尽量纳入两个选举制度当中。我们也做了一个很根本的决定,就是传统功能界別的议席,我们今后不再增加。即是说现在我们有三十个功能界別议席,其中一个由区议会议员互选產生;而今后其他廿九个,包括工会、商会、专业,各个界別的团体,我们不再增加。我们画了这条线,是希望向社会发出一个十分重要的讯息:今后政党、政团、独立候选人,如果要参政、从政的话,就要从地区的政治工作开始,因为这条路以后就是这样走。我们第一会承认○七、○八这个选举方案不是完美的,但可以帮助我们向最终普选这一个目標走近一点。

  另外一点我想强调的是,我们已经总结了过去八年施政的经验,我们现在已经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决心来全方位发展香港的政制。所以除了要將这两个选举制度进一步开放外,我们还要开放其他的范畴。我认为要去做好香港的政治政制发展,不单要做好选举制度的硬件,也要有培训政治人才的软件。所以我们另外一方面的工作会做的,就是要开放更多政府的职位,让政府以外的朋友进入政府工作。

  我们现在有十四位政治委任的司长、局长,我们每个人的任期是五年,与提名我们出任这些职位的行政长官是共同进退,所以我的任期是到二○○七年六月三十日完结。这与外国一些政治委任的制度是相近的。但是,只有十四个人根本没有可能做好所有各方面政治联络和组织的工作。所以我们考虑过今后可以將我们新设的一些中层职位,吸纳一些有政党背景的,在商界、专业界、学术界工作的朋友,让他们可以进入政府做例如局长助理的职位。譬如大家毕业了,过几年加入政府工作数年,累积一点行政的经验后,在下一阶段去做议员,去参选区议会也好,立法会也好,做两、三届后,有了议会经验,而行政经验也有,我们就可以邀请这些人士进入政府当司长、局长。然后,真正有领导才能的人,有一日可以参选当行政长官。这一套理念其实是曾荫权先生竞选行政长官的时候所提出,希望我们有一个更加清晰的政治进度阶梯,让有心从政的朋友看清楚一点,如果投身政治,投身政界,今后二、三十年的路是如何走的。

  除了选举制度,第二方面的政治人才,第三方面我想和大家提一提的,就是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区议会的权力和责任。因为我们现在將区议员纳入这个选举制度,我们觉得在地区层面的工作都要有配套,所以行政长官在十月的施政报告里宣布,希望我们可以有一套计划,今后將区议会管理地区的设施的职能加强,例如管理泳池、图书馆、社区会堂等。而行政长官已经嘱咐负责管理有关设施的部门,按照他们法定的权力和政府拨备的资源,要向区议会匯报,只要办得到,就要按照区议会的意见去管理这些设施。长远就会有一个互动的过程,区內的议员会更加清楚他们可以如何因应市民的需求,要求政府的部门联繫,共同管理好地区之內的设施。

  第四方面我们已经开始处理的,就是普选路线图和时间表的问题。近日大家又重新在坊间、在传媒有很多有关的討论。特区政府也十分希望香港可以早日达致《基本法》里列明的普选最终目標。

  其实特区政府也很想我们香港可以早日达成《基本法》中所写的普选最终目標,但我们在走这条路时,要探索得更加清楚。因为如果大家读《基本法》,当中有两条条文是很重要的:第一条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条是第六十八条。《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是关於行政长官选举的,行政长官选举的普选模式是比较清楚的,就是说到了普选的时候,我们要有一个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了候选人以后,就可以进行普选了。

  所以,我们昨天向策略发展委员会发出了文件,反映我们过去一段日子在社会上收到的意见。这个提名委员会是如何组成的呢?起码有两个可能性:第一个是把现有的选举委员会,转变成提名委员会;第二个可能性是组成另一个提名委员会,依然具有广泛代表性,然后在提名后由市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行政长官。这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所述的选举模式,是比较清晰的。

  《基本法》第六十八条又怎样说呢?就是最终达致全面普选的一个立法议会。至於用怎样的模式去选,怎样组成立法议会,则並不清晰。所以,我们会在策略发展委员会开展这方面的討论。

  大家要知道,《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规定,如果我们今后要改这个选举制度,一定要在立法会內达成三分之二多数议员支持的方案才可以实行。我们有一个很实际的情况要处理。现在立法会有六十位议员,当中三十位由直选產生,三十位由功能议席產生。如果我们要向前行,那意味甚么?一定要有直选和功能议席的议员有一套共识才可以向前行。

  此外,自从《联合声明》於一九八四年签订以来,以及自从一九九○年订定《基本法》以来,香港整体的政治架构 ── 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组成,都是除了地区的意见以外,也吸纳了很多不同界別的意见。如果我们现在要把立法会的组成转变成由全面普选產生,我们一定要和不同的界別商量今后如何继续维繫他们在议会內的声音。因为现在他们是有参与的,要他们今后失去了这些参与,他们就要关注他们以后的声音如何可以透过立法会而得以吸纳。这是一个既实际而亦会影响將来立法会组成的一个很根本的问题。所以我们在策略发展委员会提出了,我们在达致议会普选时,到底要维持单一议会的制度抑或双院制,就像外国很多国会一样?

  就这些问题,我们是持非常开放的態度。政府是很愿意聆听不同界別、不同人士的意见。我们未来一年多会在策略发展委员会就这个议题先来打通这条经脉,因为一定要处理好政治的现实和根本的问题,我们的议会才可以向前行;也要先处理好这个问题,行政长官选举普选的问题才会比较有清晰的模式和容易处理。

  所以我总结几点:

  第一,特区政府已经很愿意全方位、多线、平衡地推动政制发展,不单要开放选举制度,在行政制度、区议会权责和普选路綫图方面,都愿意平衡並进来推动。

  第二,我们○七/○八选举方案虽然不能把我们带到普选的最终目標,但是可以向前踏出实质的一步。有人说很大步,有人认为是一小步;但不论是大步也好、小步也好,也是踏出实质的一步。

  第三,要做好普选的准备功夫,大家要共同参与才行。我刚才向大家说,七五年我在香港大学开始读书的时候还未有选举。事过三十年,香港已经顺利回归,我们的民主进程是有一定的成果。所以我其实很希望有朝一日,不单只我们这一辈的香港人,也能与你们这一代的香港年青朋友,共同见证香港达致普选最终的目標。多谢大家。



2005年11月26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