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于2011年3月16日正式公布,突破性地将「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单独成章,详述香港特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功能定位。
港澳专章的重点包括明确表述国家:
一、 | 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包括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特别是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 |
二、 | 支持香港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六大优势产业,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及 |
三、 | 支持深化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继续实施CEPA,确定《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粤港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包括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的金融合作区域和世界级城市群,以及支持广东在对香港服务业开放中先行先试,并逐步将有关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 |
有关表述有助发挥香港在国家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战略作用,有助国家的整体发展,并为内地与香港进一步互利合作提供新的发展空间。特区政府会继续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推进配合国家五年规划的相关工作。
请按此「十二五」规划详细资料阅读详细资料。